1月2日,西咸新区召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动员大会。会上宣布,全省首个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正式启动。
作为全省首个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西咸新区制定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率先将辖区内市容环卫、公园绿化、建筑市场、交通运输、房屋管理等15个方面550项行政处罚及相关联的16项行政强制事项纳入清单。清单内事项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清单外事项由原行业部门行使。
会议出台了相关规定,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履行监管职责,从源头减少违法行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末端处罚,按照决策权、监督权、执行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转变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方式,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职能相对独立。执法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后,对于减少执法扰民、提升治理效能、改善队伍形象、规范业务开展具有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