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下午,中国共产党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工作委员会、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揭牌成立。近日,中央编办批复同意设立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标志着沈抚新区完成了从新区建设到创新发展的蜕变。
作为全国唯一一家改革创新示范区,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的设立,将肩负起辽宁省委、省政府赋予的打造“辽宁特区”的历史使命,是党中央深入推进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具体体现。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位于我国重要的工业城市沈阳市和抚顺市之间,区位优势明显,半小时经济圈覆盖沈阳市、抚顺市、本溪市和铁岭市城区,以及机场、高铁站等重要交通枢纽,规划总面积277平方公里。2017年4月,沈抚新区启动建设,被赋予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市级干部管理权限。2018年9月13日,国务院批复《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示范区建设步入快车道。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全国唯一一家改革创新示范区,将把改革作为推动区域创新发展的原动力,着力建设东北地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优化投资营商环境的标杆区、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区和辽宁振兴发展的新引擎,为辽宁乃至东北全面振兴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全新模式,站在国家战略高度拿出系列首创经验。
目前,沈抚创新改革示范区在用人制度、行政审批制度等八个方面推进了近40项改革创新举措,确定了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数字经济、信息技术应用及装备、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及新材料、生命健康、新能源(氢能)、现代服务业等六大主导产业。
今年1至4月,示范区经济保持向好态势,规上工业总产值增长8.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8.3%。截至目前,共吸引协议投资总额853.3亿元,其中,产业部分占投资总额的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