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启动实施“信用+承诺”审批分级管理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刘居星 发布时间:2021-11-16 09:48

11月10日,西安高新区制定出台《“信用+承诺”审批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探索依申请主体信用级别开展分类审批,为诚信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全力构建“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提速优服务”的高效审批模式。

《办法》规定,行政相对人申请适用“信用+承诺”审批方式,应符合自设立之日起存续时间超过两年以上;在信用中国(陕西)平台无失信记录,且在西安高新区信用平台信用评级达到B级及以上;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发生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等严重失信行为,且连续两年内未发生一般失信行为等条件。

《办法》要求,审批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信用状况进行核实,并按照“信用+承诺”审批分级管理方式进行办理。对于信用记录优秀或良好的,且行政相对人已提交部分或关键法定要件,只需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向审批机关作出自承诺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补齐全部申请材料并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承诺,不涉及特殊审批环节的,审批机关即当场发放许可证照和批文。

“信用+承诺”审批切实简化了审批手续,大幅提高了审批效率,突出审管联动,将信用承诺及履约情况纳入审批及监管全流程,进一步强化了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和诚信意识,有效推动了诚信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