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上午,威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建设综合窗口,威海高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的卢铮拿着办好的10条道路项目核准批复文件,高兴地说:“太方便了,太快了,现在不用1个小时就办好了,以前要准备很多资料,要2天时间才能办好。”
近日,威海高新区为加快城市发展需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民生方便居民出行,拟新建恒山社区学海路、火炬路东段、山大实验中学东支路等10条道路工程,由于工期安排紧,项目单位急于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审批局接到项目单位的申请后,急项目单位所急,想项目单位所想,根据12月7日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规定:“选址意见书、环评批文、土地预审意见和节能审查意见,都不再是项目立项前置条件,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只需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即可”。审批局结合申报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对改革政策先行先试的态度,当即为10个项目办理了核准批复文件,使项目单位以最短的时间拿到审批文件,为项目后续手续的办理既节省了时间,也为精致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下一步,威海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继续深化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以服务企业为中心,深入实施流程优化再造,落实制度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打造“简易办”“高兴办”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