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规范西咸新区人事管理制度,全面完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8月13日,西咸新区正式启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西咸新区以“为发展配干部、凭实绩用干部、按需要选人才、凭贡献定薪酬”为改革原则,定岗位、定职级、定贡献、定薪酬,推行全员聘用制、绩效考核制、末位调整制、浮动薪酬制的“四定四制”。
西咸新区全员聘用制即对西咸新区两级管委会干部员工全面推行全员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期管理,聘期内享受相应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制即按照“突出业绩贡献、分级分类考核、绩效差异分配”的思路,建立优劳优酬、多劳多得机制。末位调整制即对新区、新城部门中层所承担主要任务指标排名靠后的或连续两年排名后10%的,予以岗位调整或降级调整;对员工年度考核排名末位、不胜任岗位工作的,纳入“蓄水池”管理,解决“上得去下不来,进得去出不来”的问题。浮动薪酬制即将西咸新区整体经济发展、干部员工实际贡献与个人收入紧密结合,根据指标排名和考核结果进行薪酬浮动,实行差异分配,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本次人事制度改革是自上而下的系统性改革,有利于解决一些突出问题,能有效推动干部队伍能力作风的系统性重塑。”西咸新区党工委书记杨仁华表示,改革方案把聚焦主责主业的理念贯穿始终,让“以实绩论英雄”的导向更加鲜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坚定不移,对干部关心关爱的温度充分体现。
据了解,西咸新区各新城、园办、国有企业也将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改革方案和绩效考核办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灵活高效的人事制度,不断激发发展活力和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最大限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并进,释放“鲶鱼效应”,全面激发新区高质量发展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