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杨凌,7名人员不再流浪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齐卉 万英俊 发布时间:2020-12-28 10:24

在杨陵区社会福利院,6岁半的流浪小男孩徐一成接过玩具、平安果和刚刚办好的户籍卡,眉眼间透出微微笑意。他可能还不明白,“落户”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

12月24日下午5时,随着徐一成的户籍卡在杨陵区大寨派出所盖上红红的印章,长期滞留杨凌的7名流浪乞讨人员成功落户,成为杨凌新市民。“杨陵区农科路4号杨陵救助站1室”成了他们的新家。从此,他们再也不用四处流浪了。

“去年7月15日,我们发现这个孩子的时候,他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街道上。经询问,孩子除了姓名,其他记忆模糊,无法准确说出家属联系方式和地址信息。”杨陵区救助管理站站长符育朋回忆,通过调取周边监控,他发现孩子是被遗弃的,但难以辨识丢弃人身份。

“我现在是他们法律意义上的监护人。”符育朋告诉记者,7名流浪人员大多患有不同程度的智力障碍等疾病,滞留时间最长达7年。年龄最大的80岁,最小的6岁半。能够自述姓名的,落户姓名以其所述姓名为准;不能说清的,男性姓“党”,女性姓“杨”。

没有合法身份的“黑户”,不能办理保险、享受救助政策,这让流浪人员生活更加艰难。

“根据国家11个部委今年下发的《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我们和公安部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合作,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DNA数据采集、信息比对、户籍查询等,对滞留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人员,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育朋说,“根据政策,我们已将6名成年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孩子纳入孤弃儿童养育范围,在就医等社会保障方面,他们享受市民待遇。”

记者了解到,杨陵区民政部门将对接教育部门,争取让徐一成在适龄阶段尽快入学,享受义务教育。

“杨凌是一座有温度的城市,我们不会落下任何一人。”符育朋说,落了户,他们就能平等享受社会福利和国家兜底保障政策,更有尊严地生活。同时,民政部门将永不放弃寻找他们的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