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记者从省委平安陕西建设领导小组获悉:日前,我省印发《中共陕西省委平安陕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表彰2020年度平安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及授予“平安鼎”的决定》,授予首批37个市(区)、县(市、区)“平安鼎”;授予西安市等9个市(区)“2020年度平安市(区)”称号,授予新城区等59个县(市、区)“2020年度平安县(市、区)”称号,授予省委办公厅等22个省级成员单位“2020年度平安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20年,全省各级各部门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导向,以防范化解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风险为重点,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平安创建活动为抓手,系统谋划,扎实工作,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涌现出一大批平安建设先进集体。
去年,我省首次开展争创“平安鼎”活动。此次,根据《陕西省平安建设工作考评及授“平安鼎”实施办法(试行)》,西安市、延安市、安康市、商洛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6个市(区)及西安市莲湖区、眉县、武功县、富平县、延安市宝塔区、平利县、吴堡县、洋县等31个县(市、区)被授予全省首批“平安铜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