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动员会精神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沈谦 杨晓梅 徐颖 申东昕 发布时间:2021-12-07 09:34

12月4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陕西省动员会召开后,我省各地各部门迅速传达并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细致地向督察组提供各类资料,边督边改,立行立改,集中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三秦大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作出更大贡献。

我省多地迅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工作。

宝鸡市召开专题会议。会议指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艰巨、涉及面广,要自觉接受督察,积极配合督察,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情况汇报、资料提供、协调保障、信息公开等工作,保障督察工作顺利进行。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全面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咸阳市召开安排部署会议。会议指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帮助咸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契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铜川市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会议。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坚持边督边改、立说立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渭南市召开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把主动接受督察作为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补齐短板的重要途径,建立高效沟通联系机制,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提出的要求全力保障,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回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延安市召开生态环境保护专题会议。会议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自觉接受督察、主动配合督察、全力支持督察,确保以这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新的起点,全面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

汉中市召开配合保障工作安排部署会,制定印发《汉中市配合保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对涉及大气、水、土壤、重金属、尾矿库等环境问题,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调查处理到位、按期整改到位。

商洛市召开配合督察安排部署工作视频会。会议指出,要全力配合保障,主动担负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督察各项要求做好工作。各部门主动认领任务,高标准做好移交信访问题和案件线索的排查整治,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杨凌示范区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配合督察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对照此次督察的重点任务和要求,紧盯督察反馈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扎实开展“回头看”,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查漏补缺,逐条整改销号,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杨凌。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林业局等部门积极落实督察工作要求,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将坚决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要部署,动真碰硬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省工信厅表示,将按照督察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大力推动产业链创新发展,实施制造业“强链群”行动,大力推动产业绿色安全发展,坚决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省财政厅坚决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保障财政可持续增长,遵循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的原则,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助力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持续改善。

省生态环境厅将全力做好配合保障工作、抓好督察问题整改、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加强秦岭生态保护,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有力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以本次督察为契机,坚决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省林业局坚决落实督察组安排,主动认领督察指出的问题,全面抓好自查工作,落实好科学绿化、生态保护修复、防沙治沙、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等重要任务,为建设美丽陕西、美丽中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