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法院灵活办案化纠纷

来源:西部法制报 作者:刘攀峰 罗杨 发布时间:2022-08-30 10:20

8月17日,杨陵区人民法院五泉法庭及时调整思路,化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

赵某于2019年7月承包了陕西某实业公司的某项目部分工程,该项目于2020年1月完工。经结算,陕西某实业公司下欠赵某工程款3万余元。赵某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法院。

开庭时被告负责人未到庭,原告认为自己证据不足,主动提出撤诉申请,表示待搜集证据后再行起诉。为减轻双方诉累,办案人员一边制作民事裁定书,一边通过电话与被告负责人联系。被告负责人提出原告的主张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并表示双方在其他项目工地还有相同的纠纷,希望扣除原告在承包被告另一工程中未完工部分及返修费用后一并处理。办案人员及时将被告的意见向原告转达,原告认可在其他项目与被告亦存在相同纠纷的事实,但认为被告要求扣除的费用太多。鉴于此,办案人员认为,如果此时向原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虽然对于法院来说案件审结,但双方的矛盾仍然存在甚至可能加深,只有通过调解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于是,办案人员一边向原告释法明理,表示其证据不足将承担不利后果,一边继续向被告负责人讲明利害关系。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向原告支付2万余元。办案人员通过法院微庭审平台组织双方签署了调解笔录,并送达了民事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