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度,特别是尚未完成省级改革任务的要尽快完成,抓紧推进市县级改革工作,确保中央部署的改革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通知》要求,各地推进改革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改革总体要求,防止改革跑偏走样;全面整合农业执法队伍,彻底消除多头重复执法;正确把握队伍组建方式,理顺综合执法与日常监管的关系;建立健全省市县农业综合执法体系,明确层级职责分工;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创新执法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执法合力和效能;强化执法保障,确保满足执法工作需要;加强执法队伍党建工作,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改革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通知》强调,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推进改革情况的督促指导,用督导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尽快协调落实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经费保障、装备配备、职业保障等扶持政策,确保本部门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组建到位、职责编制明确到位、执法人员配备到位、经费装备保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