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全省“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和省委四次全会的具体安排,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紧扣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全面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大力发展“三个经济”,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经济社会“压舱石”作用。
一、聚焦重点难点,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聚力攻克深度贫困堡垒。严格落实中央“三个新增”要求,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政策倾斜力度,进一步增加对深度贫困地区专项扶贫资金、教育医疗保障等转移支付。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深度贫困县在正常投入增幅基础上再提高20%以上,省级部门切块下达的涉农整合资金增幅高于上年10%。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省预算内投资、苏陕扶贫协作资金、社会扶贫资金等向深度贫困地区进一步倾斜。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公共服务项目的支持,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敬老院、互助幸福院等方面给予倾斜,对深度贫困地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给予倾斜。不断强化帮扶工作体系,深入实施深度贫困地区“六六八”工程。切实抓好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让老区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二)全面落实帮扶措施。注重发展长效扶贫产业,不断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村、贫困户的利益联结和脱贫带动机制,确保有条件的贫困户至少有1个稳定增收产业。健全完善以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创业带动、有组织劳务输出等为支撑的多元就业扶贫工作格局,确保有劳动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借鉴安康市在移民搬迁安置社区建设“扶贫工厂”的做法。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制度,做好精准资助工作,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失学辍学。坚持一手抓精准施策减存量,一手抓疾病预防控增量,全面落实健康扶贫各项政策措施。精准安置生态护林员,加强动态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作用,保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推广镇安县“一户一策、一人一法”的精准帮扶办法。发动企事业单位与社会力量,加大消费扶贫力度。深入推进扶贫扶志激发内生动力行动,持续推广“扶志六法”,完善生产奖补、以工代赈、劳务补贴等政策。充分发挥励志基金作用,提高“爱心公益超市”覆盖面。
(三)不折不扣完成脱贫任务。紧紧围绕三年行动方案,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落实已有政策措施,既不拔高标准、吊高胃口,也不降低标准、影响脱贫质量,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2019年56.5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围绕贫困地区道路、安全饮水、电力和农村环境整治等,补齐短板弱项,确保29个拟摘帽县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指标达到退出标准。2019年全面完成存量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房建设。持续推进国企帮扶“合力团”、校地帮扶“双百工程”、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苏陕扶贫协作和社会力量扶贫,不断完善大扶贫工作格局。持续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实行最严格的考核督查评估制度,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抓好各类反馈问题整改,确保脱贫攻坚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四)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制定脱贫攻坚摘帽县巩固提升方案。攻坚期内脱贫退出后,相关扶持政策保持不变,对摘帽县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对脱贫户结对不脱钩、措施不断档、监控不放空。开展返贫监测,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避免出现新的短期行为,多措并举防止返贫和出现新的贫困。坚持和推广脱贫攻坚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路子。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对摘帽后的贫困县要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发展成果,接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研究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缺乏政策支持等问题。总结脱贫攻坚实践创造,抓紧谋划2020年后的扶贫工作。
二、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
(一)切实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集中力量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柴草乱堆、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及断壁残垣等现象。继续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镇)处理”的做法,建立健全问题台账,集中开展全省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整治。深入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技术模式。大力开展农村改厕示范县区、示范镇村创建活动,总结推介适应不同条件、技术模式成熟、性价比高、农民喜欢的改厕技术产品。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给予补助。以“肥料、饲料、基料”为方向,推进秸秆还田、青贮、有机肥添加、基质复配多元化利用。创建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示范县。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中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给予奖励。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沼气。到2020年,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长效清洁机制基本建立,村民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二)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继续开展示范县创建,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逐步规划产业路建设。深入实施深度贫困村通组路建设和通村公路“油返砂”路段整治,加大建设质量管理,基本实现深度贫困村集中居住30户以上自然村通沥青(水泥)路。积极推广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健全养护工作机制,主动吸纳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农村公路养护。统筹解决部分群众饮水安全标准偏低、保证率不高、水质不达标等问题,确保2020年前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全面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加快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推进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加快完善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推动数字乡村建设,2019年完成国家电信普遍服务4G试点项目。继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降费工作。健全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建管长效机制,明确各方管护责任。
(三)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鼓励民营资本投资乡村幼儿园。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做好农村地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和送教上门工作。落实好乡村教师待遇和生活补助政策,建好建强乡村教师队伍。以健康村庄示范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健康陕西建设,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健全镇村两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大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倡导优生优育,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优抚安置制度。
(四)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2020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严格乡村河湖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理,推动河湖长制向农村延伸。全面从严保护管理秦岭、桥山、关山等重点区域林草资源,加强湿地保护修复,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复壮力度。建立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加强重金属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持续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强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鼓励公众监督。落实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推广山阳县实行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化监管,实现环境监管区域全覆盖的做法。
(五)强化乡村规划引领。坚持规划先行,综合考虑村庄演变规律、集聚特点和现状分布,科学划定集聚提升类、城郊整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村庄,合理规划县域村庄布局。坚持县域一盘棋,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多规合一”,按照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村庄治理、村集体组织建设、生态保护等实际,因村制宜、一村一策,编制村庄发展规划。按照产业优势明显、人口聚集度高、交通便利的要求,以县城为龙头、特色小镇为纽带、强村大村为基础,编制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提出村庄居民点宅基地控制规模,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法律规定。县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推进乡村规划工作,推行政府组织领导和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吸纳村民全程参与编制。
三、切实夯实农业基础,不断提高农业发展质量
(一)着力抓好粮食生产。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夯实粮食生产能力和农业基础。继续实施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技术,提升耕地质量,实现藏粮于地;调整优化粮食作物布局结构,健全科技示范体系,加大高品质品种选育推广力度,提升装备水平,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实现藏粮于技;促进转型发展,提高综合效益,调动种粮储粮积极性,实现藏粮于民。增强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确保2019年完成27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实现上图入库。大力发展优质订单粮食,支持优质粮食就地加工转化。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制度。
(二)搞好高标准农田建设。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541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595万亩。狠抓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强化监管和验收,提高建设标准。全面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加快发展节水灌溉。创新投融资模式,建立多元筹资机制,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打造规模连片现代粮食生产基地。
(三)加快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围绕优势产业部署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实施重点产业链和特色产业创新链,尽快取得一批突破性科研成果,破解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技术难题。持续开展商业化育种,加快现代育种和特色产业良种选育步伐。推进农产品加工、生态循环等领域技术创新,推动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科技园区、县域创新试验示范站建设。充分发挥杨凌科技示范和产业带动作用,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加快成果转化和推广。建立健全农业科研成果产权制度,完善人才评价和流动保障机制,落实成果权益分配政策。健全完善农技推广机制,加快先进实用技术集成创新与推广应用。
(四)大力发展数字农业。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智能装备等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促进数据资源汇聚融合,推进农业数据化改造。制定数据标准,实现与气象、环保、地理、流通等行业互联互通,推进跨行业、跨层级、跨区域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深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建设全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推进应用平台建设,完善农业农村数据资源服务体系。加快杨凌农业科技云建设。鼓励通过移动互联网、新媒体、专业化应用等手段提供涉农信息服务。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四、大力发展乡村产业,不断促进农民增收
(一)深入实施农业特色产业“3+X”工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优质、特色、专用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发展以千亿级苹果为代表的果业、以千亿级奶山羊为代表的畜牧业、以千亿级棚室栽培为代表的设施农业。到2020年,全省苹果面积达到1200万亩、产值1000亿元,奶山羊存栏300万只、全产业链产值355亿元,设施农业规模360万亩、产值1000亿元。因地制宜做优做强茶叶、魔芋、中药材、核桃、红枣、食用菌和有机、富硒、林特系列产品等区域特色产业。突出特色,差异竞争,发展一批契合市场需求的小众特色产品。
(二)不断增加优质绿色有机农产品供给。推广生态循环农业,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按照农业绿色生产标准打造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准化集成示范基地。推进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管控,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到2020年农药、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推行农业投入品购销台账制度,加强高毒农药和饲料添加剂管理。以信息化平台为载体,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重点,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体系。推广商洛市“省市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的经验。推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安全社会承诺,夯实主体责任。加大疫情监测力度,毫不松懈抓好防控防疫,坚决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战。
(三)大力推进现代农产品加工业。鼓励加工企业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聚集,打造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延伸果品中高端加工产品链,开发高附加值的牛羊肉制品及乳制品,加快农产品加工由初级向精深转变、由传统工艺向先进适用技术转变。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整县推进。突出苹果产业后整理,支持企业、合作社建设智能选果线,实现果品分级分质销售。持续推进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前端延伸带动农户建设原料基地,向后端延伸建设农产品冷藏冷链体系和服务网络,推进原料生产、加工物流、休闲服务等融合发展。创建和培育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
(四)加大力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产业带动作用,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行动。开展龙头企业壮大、农民合作社升级、家庭农场提质、社会化服务组织孵育四大工程,继续支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百强社和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发展。鼓励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回乡创办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支持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组建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借鉴选派大学生村官的做法,选送一批电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到农民合作社担任理事长助理。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财政支农项目。研究吸引工商资本下乡用地、金融支持等政策,引进培育大型领军企业和上市龙头企业。在社保缴纳上,要充分考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季节性用工和长期用工的区别,不搞一刀切。建立小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实现小农户家庭经营与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等经营形式共同发展。推广汉阴县“镇园产业联盟”做法,形成园区、企业、农户利益联结新机制。
(五)着力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深入挖掘顺应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的休闲体验、餐饮民宿、文化创意、乡村研学、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产业,推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有序发展31个文化旅游名镇和71个传统村落。到2020年,共创建150个旅游特色名镇和300个旅游示范村,乡村旅游年接待人数达到2.8亿人次,年收入超过300亿元。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卫生、交通、信息、邮政等公共服务设施。深入开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鼓励城镇人口到农村创业发展。
(六)持续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引导产业有序梯度转移,支持适宜产业向小城镇集聚,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扶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在乡村兴办社区工厂、就业基地,增加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推进农村创新创业,积极落实支持政策。
五、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增强乡村发展活力
(一)加快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总结西安市高陵区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安排部署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办法。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编制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存量建设用地。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调剂机制,所得收益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和支持乡村振兴。鼓励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调整新兴产业用地规划空间布局,推广农村建设用地指标“点状供地”。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教训,按时保质完成“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
(二)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有序实施承包地“三权分置”。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后续工作,加快解决遗留问题。加快确权登记颁证信息平台省、市、县三级联通运行,逐步实现土地承包管理、权属登记、经营权流转等业务信息化。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为流转双方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合同签订等有效服务,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探索举家进城的承包农户自愿有偿退出承包权。
(三)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推进,加快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2019年底完成80%以上村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2019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抓好后续完善及矛盾处置。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办法及规范程序,保护好农村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总结推广“三变”改革试点经验,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建立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指导市县农村产权交易机构规范运行,探索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办法,开展价值评估和规划设计以及融资运营的全产业链服务,推动农村资源要素顺畅流转。
(四)创新金融支农方式。推动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逐步回归本源,为本地“三农”服务。健全农业信贷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机制,落实财政对担保费率的补助政策,降低“三农”信贷担保服务门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长期信贷支持。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和风险分担机制,充分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和农业保险的作用,弥补农业收益低、风险大、信息不对称的短板。县域新增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继续开展20个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社“三社协同”试点,落实试点县政府推动实施主体责任,破解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以服务社员为宗旨,规范农村互助资金协会运行。以信用村为抓手,积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站式农村金融服务模式。按照提标扩面增品的要求,建立健全农业生产风险防范机制,拓宽农业农村抵押物范围,减少霜冻、雪灾、干旱、洪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总结推广延长等地苹果“保险+期货”试点,增强价格指导、风险管理功能,稳定果农、龙头企业等各方收益。优先在贫困县(区)实现主导产业农业保险覆盖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实行农业保险减免优惠政策,向贫困户及承担扶贫带贫任务的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市、县可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所缴保费予以直补。
六、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完善村级议事协商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修订完善村级事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程序。县乡两级要指导行政村做好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褒奖惩戒作用。推广蓝田县“立约、传约、践约”的做法,弘扬公序良俗。
(二)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农村,引导农民树立现代价值观念和法治意识,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弘扬延安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深化“厚德陕西”建设,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媳妇、好公婆”等学习宣传活动。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为载体,以“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为基础,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文明村镇创建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到2020年县级以上文明村镇达到50%以上。指导凤县、富平、志丹、延川四个全国试点县,积极探索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
(三)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认真落实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建立文明、节俭、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形成喜事新办、厚养薄葬、节俭养德、文明理事的社会新风尚,坚决遏制大操大办、天价彩礼、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强化家庭责任意识,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
(四)深化平安和谐乡村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在深化打击、深挖幕后、依法严惩、综合治理、固本强基上下功夫,彻底铲除黑、恶、乱、痞滋生土壤。严厉打击敌对势力、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向农村地区的渗透,夯实维护农村政治安全的基础。推进村(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农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解决。深入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和综治信息化建设,加大农村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七、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一)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建强筑牢农村基层党组织。扎实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达标”活动,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一村一策逐个整顿。选派一批有能力的机关年轻干部到后进村任村支部书记。逐步落实村党组织5年任期规定,推动村“两委”换届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积极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大幅提升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空壳村派出第一书记,并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拓展。健全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制,县乡党委要定期排查并及时解决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乡镇党委政府要依法依规组织对村级组织成员开展民主评议,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考核。
(二)发挥村级各类组织作用。村民委员会要履行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杜绝村干部包揽本村的大小工程。创新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模式,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在服务农村、树立新风、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巩固村级妇代会改建妇联的改革成果,建立完善基层妇联执委发挥作用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拓宽村级组织服务功能。切实做好基础设施建设、社保、文化、综合服务等工作,完成好上级党委委托办理的有关事项,强化服务功能。增强村级组织的经济功能,为村民和种养殖户提供信息、技术、劳务等无偿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发挥好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的作用。
(四)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运转保障机制,着力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保障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规范村干部补贴,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足额到位。按照村“两委”换届后的干部设置情况,结合镇村综合改革撤并要求,进一步明确村干部补贴的范围和标准,督促落实村干部补贴制度。建立村干部民主测评与工资待遇相挂钩的激励机制,调动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八、进一步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一)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镇抓落实的农村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中央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的实施细则,细化夯实具体工作责任,将乡村振兴工作成效作为抓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参考内容。出台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意见,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严格督查考核,梳理列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科学合理设置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有效运用督查考核结果,确保2020年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落实“四个优先”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抓好“四个优先”落实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按照“三项机制”要求,注重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注重把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选任到地方各级党政班子,注重把优秀村干部选拔到乡镇和县级部门任职,注重把有农业职称的干部补充到农业各部门。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改变农村要素单向流出格局,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长效机制,逐步推行资金切块下达到县、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的管理机制,合理划分涉农领域财权与支出责任。探索发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券。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实现从形式上的普惠向实质上的公平转变。
(三)选优配强“三农”工作队伍。建立“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落实关爱激励政策。引导教育“三农”干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倡导求真务实精神,密切与群众联系,加深对农民的感情。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清理规范各类检查评比、考核督导事项,切实解决基层疲于迎评迎检问题,让基层干部把精力集中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上来。建立县域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和乡村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制度,把乡村人才纳入各级人才培养计划予以重点支持,通过在岗学历教育、职称评定等多种方式,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优先安排解决农民群众最急需、最迫切的“出行难、吃水难”等问题,彻底解决好农村发展“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通过民办公助、筹资筹劳、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形式,引导和支持村集体和农民自主组织实施或参与直接受益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引导机制,持续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创新农村建设管理方式,规范和缩小招投标适用范围,简化审批程序,为农民参与建设和运营管理创造条件。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补齐农业农村短腿短板问题的有效手段,是推动我省“三农”追赶超越的新需要,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安排部署,坚定信心,埋头苦干,不断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谱写新时代陕西“三农”工作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