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八条措施支持农业稳产保供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吴莎莎 发布时间:2020-03-10 09:49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3月6日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农业稳产保供八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扶持生猪养殖、增加蔬菜供应、建设冷藏保鲜设施、鼓励果品线上销售、优化农机购置补贴、建立检测绿色通道、支持农民合作社等新型主体承担农业项目、加快保险理赔等8个方面入手,推进全省农业恢复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市场供应。

《措施》提出,要扶持生猪养殖,强化生猪产业保险政策,积极探索推行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力争做到愿保尽保,仔猪保险和种公猪保险逐步扩大覆盖面,落实国家关于支持生猪生产的信贷政策,扩展抵押担保物范围,对符合授信条件,遇到暂时经营困难的生猪养殖、屠宰加工企业,国有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要增加蔬菜供应,实施蔬菜秧苗移栽一次性奖补政策,对在2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完成苗床蔬菜待栽幼苗移栽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省财政按照移栽秧苗1000株6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措施》提出,要建设冷藏保鲜设施,按照建设千吨级预冷库和机械贮藏保鲜库,每库补助60万元,建设百吨级小型贮藏库,每库补助10万元标准,支持蔬菜和苹果等农产品冷藏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加大对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支持,对中央财政支持农产品冷藏保鲜物流设施建设和省级财政支持优势农产品贮藏设施建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各市、县用于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不低于80%;要鼓励果品线上销售,引导和组织电商平台与苹果、猕猴桃等种植企业对接,扩大农产品线上营销,对疫情防控期间线上销售我省苹果、猕猴桃等特色农产品的农业经营主体,根据疫情防控期间果品销售量,允许市、县将已下达的省级果业发展专项资金结构在不超过20%的范围内进行调整,用于果品企业的促销补助。

《措施》提出,要优化农机购置补贴,调整完善补贴机具的种类、范围和标准,将“3+X”农业特色产业所需机具纳入农机补贴范围,新型经营主体、种养大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疾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实行应补尽补;要建立检测绿色通道,各市、县(区)在疫情防控期间建立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绿色通道”,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直供大型超市、规模连锁企业、区域批发市场的农产品,实行免费快检,检测手续一般应当在24小时内办结。

《措施》提出,要支持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承担农业项目,支持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承担动植物防疫、“三农”领域补短板、社会化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业项目中的相关内容;要加快保险理赔,各有关保险公司对疫情防控期间出险的农业经营主体开通理赔绿色通道,理赔时限不超过1个月,做到应赔尽赔,疫情防控期从2020年1月20日开始,结束时间以省政府确定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