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1241”工作法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程伟 发布时间:2020-05-25 09:41

5月13日一大早,泾阳县桥底镇沟而上村3组村民邢秋月和往日一样,骑着电动摩托车就离开了家,先送女儿去镇中心小学上学,后到村里指定区域打扫卫生,再到自家的地里经管甜柿……

“还是党的扶贫政策好,让我家轻负担就建起了这座宽敞明亮的新房。居住环境变了,这两年我和丈夫想得最多的就是如何致富奔小康。去年,我家3亩已挂果的‘泾河甜柿’收入2.1万元。今年有望更好。”邢秋月激动地说。

邢秋月家共有4口人,70岁的婆婆体弱多病,女儿在上小学,丈夫柏小宁在村里打零工。过去全家住的是70年代建的烂瓦房。常常是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房子被政府认定为D级危房。2018年3月,县上危房改造项目补助了她家2.6万元,加上自筹,仅用了2个月,她家就在旧址基础上建起了这70平方米的新房。

邢秋月说:“这几年,我家将5.6亩耕地全部发展了‘泾河甜柿’,还养了奶山羊,政府还聘请我为村保洁员,月工资600元,丈夫如今也在县上一家花卉市场务工,全家2018年年底就脱了贫。去年全家年人均纯收入近9000元。”

和邢秋月家一样,泾阳县目前共有346户贫困户享受了危房改造政策,住上了舒适的新房。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泾阳县为切实解决好贫困户的安全住房问题,探索形成了“一个遵循、两个保障、四个坚持、一场活动”的“1241”工作法,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个遵循”即不能让贫困人口住危房。“两个保障”即县财政拿出1000万元作为资金保障,用于特困贫困户住房安全启动资金,确保建得起房、搬得进去、住得安心;县委、县政府出台的脱贫攻坚“二十条”意见,优先提拔脱贫攻坚中工作突出、成绩优异的扶贫工作者。“四个坚持”即坚持探索创新,提高危改成效;坚持聚力帮扶,彰显社会爱心;坚持多措并举,做到以人为本;坚持鼓励激励原则,提高贫困户建房积极性。“一场活动”即每年举办一场农村危房现场观摩“擂台赛”,通过现场观摩,晒工作、比特色、亮成效,达到相互交流、碰撞思想,相互借鉴、共同提高的目的。

截至目前,泾阳县应改造贫困户住房346户,已实施改造346户(其中C级19户,D级327户)。共拨付补助资金914万元。全县安全住房改造率、入住率、资金兑付率、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