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林业局副局长昝林森说,“我们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十三五”时期,陕西288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56个贫困县全部摘帽,24.93万户贫困群众搬入新居。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历史性解决。
昝林森长期关注“三农”问题,特别是设施农业发展。他说,设施农业投入产出比高,经济效益可观,可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是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设施农业用地规划要与当地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衔接。”昝林森表示,设施农业用地要尽量利用未利用地、荒山荒坡等非耕地或质量较差的耕地、农村闲置设施农业用地、存量低效建设用地。合理引导设施农业布局,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的原则,积极推进设施农业发展。
昝林森认为,要坚持“农地农用”,对于直接服务农业生产的,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业设施占用土地,要给予支持,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区分设施农用地管理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管理的边界。农旅结合、三产融合等方面的用地需求,必须另行规定。另外,要建立一套国家、省、市、县多级互联互通的设施农用地信息监管平台,对设施农用地申请、备案、经营使用、动态检查实行监管。
“要建立设施农用地用地标准和农业设施建设标准。”昝林森说,针对不同类型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制定生产设施用地、附属配套设施用地的限额标准。鼓励设施用房特色化建筑,结合农业产业特点和美丽乡村建设,以县域为单位因地制宜设计特色化的设施用房供农业经营主体选择,打造风格迥异的田园建筑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