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坚持耕地保护优先、耕地数量质量并重。图为延安市宜川县建设水相通、路相连、田成方并配套现代农田设施的基本农田。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陕西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牢牢守住耕地红线,进一步规范耕地占补平衡,通过国土空间规划排出用地优先序,统筹推进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持续推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摸排处置专项行动,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全面提高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
(一)压实各级各部门耕地保护责任。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责任,深入开展耕地“非农化”专项整治活动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是耕地保护的行政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耕地占补平衡负总责;落实各级各部门都负有参与耕地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强化耕地保护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耕地保护取得实效。夯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依法取得耕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是耕地保护的直接责任主体。同时,强化耕地保护法律意识,加强社会监督。
(二)强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依据国家下达我省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时分解下达各市(区)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自上而下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保护责任。严格按照我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规定,组织对各地进行年度自查、期中检查和期末考核工作,压实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不合格、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年度内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较多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对政府、部门负责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负责人启动问责。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与国土空间规划审批、土地利用计划安排、建设用地报批等挂钩。
(三)统筹推动“三线”划定。推进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统筹我省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城镇空间布局。一是以“双评价”为基础,精准基础数据、坚持应划尽划、有效处理空间矛盾,有机衔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形成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保护更为科学完善,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得到较好解决的生态保护红线成果。二是以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为抓手,推动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划定工作。以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开展核实整改补足工作,确保构建保护有力、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新格局。三是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保护优先,在确保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等资源环境底线约束的基础上,按照节约集约、因地制宜、紧凑发展的原则,基于自然地理格局和城市发展规律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确保“三条控制线”不交叉冲突。
(四)持续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十四五”期间,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央、省上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要求和全省“亩均论英雄”改革思路,持续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印发《陕西省关于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严格规划计划管控、优化土地要素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严格考核评价等方面构建节约集约用地政策体系,指导市县深入推进工作。坚持分类处置,继续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探索建立规划统筹、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利益共享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树立“亩均论英雄”导向,以开发区为突破口,以开展产业园区用地情况总调查为抓手,全面开展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活动,推动全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迈向更高台阶。
(五)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管控措施。按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的要求,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对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优进劣出,根据目标任务核实永久基本农田落地落图。组织开展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和补划工作,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管理,确保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保质保量。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修订数据库建设标准,制定相应管理办法。配合修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占用、补划、监管及处罚等法律规定。严格审查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坚持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更集中的要求予以补划。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
(六)加快构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结合我省实际,印发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并监督实施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为加快推进我省“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按照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七)创新耕地保护监管措施。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耕地保护属地监管责任,夯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管护机制,将监督管理延伸到“最后一公里”,构建耕地保护监管网络,积极推行“田长制”,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耕地保护机制。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锁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地块图斑,运用卫星遥感影像等信息技术手段,结合实地巡查等方式,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动态监测监管,构建耕地保护“天上看、网上管、地上查”的立体管控机制。同时,广泛调动各级耕地保护主体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创耕地保护工作新局面,制定我省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我省“责任+激励、行政+市场”的耕地保护工作新机制。
(八)强化落实土地成片开发管理。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制,严格划定成片开发占用耕地规模,开发边界要符合“三线”划定要求,注重规划前置管控,避免无序开发。要注重节约集约用地,科学评价占用耕地成片开发的利用效率;要充分发挥节约集约考核评价机制和自然资源等级价格评估制度,调控土地征收,优化土地利用,避免造成土地闲置。要强化土地农转用审核、报批管理,确保符合成片开发管理要求。
(九)严肃查处典型违法案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农村乱占耕地专项整治、土地卫片执法耕地“非农化”整治,以及土地例行督察整改等,在全省开展一次耕地保护及遏制耕地“非农化”行为执法检查活动,对各市及重点县(区)“十三五”耕地保护情况、土地利用效率、日常管理等进行检查,对违法乱占耕地和基本农田行为进行一次排查。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用长牙齿的硬措施,严肃查处、重点督办、司法移送、公开曝光一批重大典型乱占耕地及破坏基本农田的违法案件。持续推进耕地“非农化”整治整改,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要求,运用卫星遥感影像等信息技术手段,结合土地卫片执法、实地巡查等方式,研判趋势、发现问题,督促各地及时整改。
(十)积极营造外部社会环境。强化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保护耕地的社会风尚和责任意识,不断将“耕地保护的职责并不限于自然资源部门、粮食安全也不限于农业部门”的观念渗透到相关领域和相关部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积极参与耕地保护工作,切实肩负起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这一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