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崔春华 发布时间:2021-11-03 10:24

为加强我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农村消费提质扩容,日前,《陕西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从健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加强市场主体培育等10个方面提出32条具体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利用3年时间,每年建设改造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30个、乡镇商贸中心300个、新型乡村连锁便利店3000家,年均新增农村网商(店)3万家,培育1至2个国家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到2025年,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实现县县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经营农产品的公益性市场地市级覆盖率达到60%。

《实施意见》要求,完善县城商业设施,建设乡镇商贸中心,建设改造农村传统商业网点。各县重点建设改造1个综合商贸服务中心、1个区域物流共同配送中心,每年支持10个县开展商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各乡镇建设改造1个业态功能全面的乡镇商贸中心,各县域每年打造1个商业示范镇,改善乡镇消费环境,满足农民消费升级需求。全省加强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县域商业现代化水平,具体包括支持企业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培育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实施意见》明确,加大农村消费品开发,优化农村生活服务供给,提升县域文旅服务功能;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加强农业品牌培育和地理标志等农产品销售。“十四五”期间,全省打造100个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带动1000个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发展,同时完善农产品市场网络,充分保障市场供应。

此外,《实施意见》还从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建设,增强农资网络服务能力;创新流通业态和模式,降低运营成本;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完善政策机制,加大支持力度等方面提出多条举措。《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由省商务厅牵头建立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