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近日,该厅制定出台了《陕西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深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和任务措施。通过实施提升行动,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着力完善基础制度、加强能力建设、深化对接服务、健全指导体系,推动农业经营主体由数量增长向数量质量并举转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服务带动效应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力争到“十四五”末,家庭农场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全省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突破8万家,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突破1万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达到3000家,创建20个左右省级示范县,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稳步提升;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行动基本实现主要涉农县(市、区)全覆盖,运行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成员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培育支持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示范社创建取得重要进展,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升,经营实力、发展活力、带动能力显著增强,全省农民合作社稳定在7万家左右,其中各级示范社达到8000家,基本形成农民合作社自我规范、部门指导规范、社会监督规范的良性发展新格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超过1500人,以县为单位创建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构建由“辅导员+服务中心”组成的指导服务体系,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需求的县乡基层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