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编制了《陕西省“十四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立足乡村产业振兴,围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紧扣“粮食安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领域的不同优势作用,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融合发展,逐步构建起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新动能。
《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到2025年,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蓬勃发展,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初步构建,各类主体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家庭农场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培育数量逐年稳步增加,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突破8万家,省市县三级示范家庭农场突破1万家。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行动基本实现主要涉农县(市、区)全覆盖,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升,全省农民合作社稳定在7万家左右。着力打造出一批优质的、市场认可度较高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品牌,创响300个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品牌;围绕粮油、畜牧等优势产业生产、加工、销售,培育年产值100亿元龙头企业2家,30亿元以上龙头企业8家,10亿元以上特色产业加工型龙头企业20家,新上市龙头企业2至5家。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4万家以上,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1亿亩次以上,服务带动小农户30%以上;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不断壮大,形成组织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全产业链覆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服务业发展成为要素集聚、主体多元、机制高效、体系完整、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力的现代农业大产业,农业社会化服务对现代农业的支撑功能和联农带农作用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