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八大举措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艾永华 发布时间:2022-07-06 10:42

为更好服务和帮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做好服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立足乡村产业振兴总要求,把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培育、乡村融合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关键环节,认真研究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因企施策,提供精准化服务。

支持龙头企业引领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围绕省级现代农业重点产业链和各地特色产业链建设,支持龙头企业担当“链主”;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全产业链相关标准制定,培育一批农业企业标准“领跑者”。

支持龙头企业实施农业重大项目。引导龙头企业在规模化标准化种养基地建设、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农业设施升级改造、农产品加工及冷链物流等环节和领域谋划重大项目。提升龙头企业规模化、绿色化、科技化、现代化发展水平。

支持龙头企业品牌打造和市场拓展。支持和引导龙头企业参与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加快构建以区域公用品牌为引领,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为支撑的产业链品牌体系。

鼓励龙头企业多模式提升联农带农水平。支持建设以龙头企业为引领的各类各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多元合作,让农民更多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帮助龙头企业申请享受科技创新政策。引导龙头企业加强新技术应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生产型龙头企业开展农业机械化技术创新应用,提升农业生产全程作业效率。

全力推动解决龙头企业融资难问题。推动落实《陕西省金融服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动方案》各项措施,协调各类金融机构加强对企业的金融支持。主动配合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梳理龙头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助推龙头企业上市挂牌融资。

多渠道解决龙头企业用工难题。深入调研龙头企业人才和用工需求,积极组织农业领域专家学者、技术人才,为龙头企业提供人才支撑和技术服务。鼓励市县创办新型劳务公司,协调解决企业季节性用工难的问题。

协调落实龙头企业用地用电政策。协调落实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村休闲观光旅游等产业用地纳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范围政策。推动落实龙头企业依规享受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