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授牌仪式在宝鸡市凤县凤州镇凤州村举行,凤州镇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称号,标志着该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上新台阶。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是国家级荣誉,是对在民族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地区和单位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凤州镇位于凤县中部,总人口16350人,是宝鸡地区少数民族居住集聚的重点镇,其中回族人口1327人,占全镇总人口的8.1%。近年来,凤州镇以“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遵循为指导,突出理论学习,强化民族政策教育,先后实施了革命纪念馆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四大工程”,有效改善了少数民族聚居村基础设施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围绕帮扶济困,深入摸排全镇生活困难少数民族群众,带动群众脱贫致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