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中医药管理局获悉: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以“融合”促“发展”,积极融合乡村振兴和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我省丰富的中药材资源在乡村振兴中的优势,把发展高质量中药产业作为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优势特色产业之一,共同组织开展全省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建设。
此次在全省遴选具有良好中药材产业基础,对地方经济有一定贡献度,“秦药”品种或地标性中药品种有一定规范化种植养殖规模的中药材生产机构作为示范基地建设。通过推广中药材生态种植养殖技术和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示范带动区域性中药材产业集群化高质量发展,推动“秦药”品牌建设和质量建设,使中药材产业成为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的致富“良方”。
据了解,全省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示范基地申报遵循自愿原则,由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挂牌督办县内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填写《全省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示范基地申报表》,向当地县(区)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由县(区)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照建设条件遴选建设,并将建设情况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