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们倡导天天‘3·15’,注重消费者的消费体验感,始终在努力保障消费者权益、打造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在第40个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让记者带您一起看看杨凌示范区过去一年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的成绩单。
积极构建维权宣传效应。2021年3月14日至3月16日期间,在农高会D馆举办的“品质消费”宣传展示活动,参展企业320家,设置展位500余个,展览面积1.4万平米,对推动全省消费维权法治建设,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化解消费纠纷,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开展系列专题宣传活动。分别在杨凌时讯、杨凌发布等媒体上发布2020年消费投诉典型案例和2021年消费警示提示、致全区消费者的倡议书,发布消费警示信息6条。同时,组织放心消费创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各类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资料15000余份。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咨询活动。依托12315指挥平台,积极受理企业注册登记、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商标注册、产品质量、价格监督等职能相关的咨询和投诉举报业务,共接受群众咨询的网络购物合同、质量纠纷、汽车消费纠纷,房屋购买、租赁纠纷、个人信息安全等热点问题1000余件,对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为消费者解决实际困难,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印发了《杨凌示范区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强化了领导力量,明确创建任务,夯实了部门创建责任。在“食品药品、旅游行业、电商领域、信息消费、交通、金融、公共服务、文化娱乐、教育培训、美容美发运动健身、房地产、商业零售”十二个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培育17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组织文旅、教育、公安、工业商务、住建等相关部门,对区内各大商场超市、大中型酒店、旅行社、电子商务企业、房屋中介、物业公司、校外培训机构、物流快递、计量使用单位,转供电经营主体等262家经营者分类进行约谈,签订了“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的倡议,倡导诚信经营,推动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提振群众消费信心。
净化市场消费环境。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世界标准日、金融日、卫生日、禁毒日、12.4法治宣传日”等重大宣传节点,开展了消费权益保护宣传工作,把消费保护宣传融入到各行业之中。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受理群众诉求。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2346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约110万余元;坚持教育和调解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大约谈整改力度,对投诉举报较多家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每月对投诉举报受理、办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形成《投诉举报月报分析报告》及《上半年投诉举报分析报告》。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水电气暖污行业企业是群众关注焦点,也是政府监管的难点,更是群众投诉热点。2021年5月,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示范区发改局、审计局、城管局等单位对杨凌示范区天然气公司冬季调峰气款审计,累计向173户非居民用户退费336.1426万元;6月份对区内36家物业,10家商业综合体、4个园区等50家一般工商业转供主体,召开转供电主体行政约谈会,并向其下发价格告诫函;8月份联合住建局、城管局、发展改革局对全区36家物业公司开展物业收费及转供电加价收费治理工作检查,向转供电终端用户1615余户,累计退费68.1881万元,确保国家政策红利传导终端用户;针对“双减”校外培训机构的收退费投诉纠纷,累计受理投诉147件,涉及退费金额约6万余元。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加强热点、难点领域的消费维权力度,不断优化宣传的方式和手段,建立快捷高效、运行顺畅、协作配合的消费维权新机制,努力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大格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