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杨凌示范区召开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副总河长马江涛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记者从会上获悉,杨凌示范区将从4月10日至10月15日开展为期6个月的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十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严厉打击无证采挖砂、石、取土和淘金等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采运砂船、车辆及非法砂场。
2、依法严厉打击在禁采期和禁采区采砂,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许可量的违规采砂行为。
3、依法严厉打击违规堆砂、弃料,农村河湖乱倒、乱堆,超载、超限运输砂石等行为。
4、依法严厉打击因采砂损坏堤防工程、堤顶路面、水文观测等工程设施行为。
5、依法严厉打击阻挠正常执法、暴力抗法的犯罪行为。
6、依法严厉查处非法采砂幕后指使人或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7、依法严厉打击越权、越级发放采砂许可证,以罚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8、依法严厉打击毁田毁林采砂行为,在铁路、交通部门和其它建筑物及设施的管理范围内违法采砂行为。
9、依法严厉打击哄抬砂石价格,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
10、省河长办交办的其他问题。
广大群众如发现以上相关违法采砂行为可以拨打监督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杨凌示范区水务局 87035394
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7033163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