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的决定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作者:管委会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07-25 13:29

1997年国务院批准建立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10年来,示范区围绕我国干旱半干旱农业发展,大力推动科技创新、体制创新,不断增强农业科技研究、创新、转化和示范推广能力,有效地带动了我省以及西部地区的农业发展。共取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成果120多项,其中14项获国家级奖励,科技成果转化率由32%提高到47%;在全国16个省区建立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150个,共引进、推广国内外良种1700多种,培训农民400多万人次,推广农业实用技术1000余项,推广农林作物良种2亿亩,受益农民5000多万人,每年科技示范推广产生的效益超过60亿元。一年一度的中国杨凌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博览会(农高会),成为科技示范辐射的重要载体和国内外知名农业科技会展品牌。探索建立新的农业科技推广模式取得积极进展。

示范区自身建设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现代农科城建设初具雏形,城市功能日趋完善,为稳定和吸引人才、加快科技创新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以农牧良种、环保农资、绿色食品和生物制药为特色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初具规模。10年全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35%,技工贸收入年均增长51%,财政收入年均增长364%。科教体制改革成效显著,科教实力进一步增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进入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行列,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进入首批国家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行列。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了精简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目前,示范区发展仍面临一些突出困难、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围绕干旱半干旱农业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产业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能力、研发手段、成果转化需要提高和改善;二是支撑科教和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和保障条件比较薄弱,城市功能需要继续完善;三是自我发展能力不强,支撑自身发展的大企业、大项目较少;四是发展的外部环境存在的体制不顺、合力不强等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为了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推进西部大开发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形势,完成好党中央、国务院交给陕西建设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重要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推动示范区加快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深化对加快杨凌示范区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

加快示范区发展,是推动我国干旱半干旱农业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干旱半干旱地区占我国国土面积的56%,是我国农业发展潜力最大的地区。发展干旱半干旱农业,解决制约发展的干旱缺水、土地沙化、生态保护等问题,必须依靠科技创新。示范区只有进一步加快发展,才能发挥在干旱半干旱农业发展方面具有的鲜明特色和优势,为解决制约旱区农业发展关键问题作出更大贡献。

加快示范区发展,是发展现代农业的迫切需要。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增强农业科技创新及传播能力,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加快示范区发展,必将有力地促进示范区农业科技攻关创新、技术集成、引进消化再创新能力,有效地提高科技推广、传播和辐射示范、教育培训能力,为陕西乃至西北地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有力的科技和人才支撑。

加快示范区发展,是实现关中率先发展的必然要求。杨凌是我省关中城市群建设的重要节点。加快示范区建设,对于带动周边地区发展,加强城市间分工合作,促进产业优化布局,提高要素集聚水平和发展质量,实现关中城市群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建设好杨凌示范区,是党和国家交给陕西的重要任务,也是我省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创新型国家、支持西部大开发和把我省建设成为西部强省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快示范区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探索和研究示范区发展的方向和模式,齐心协力地推动示范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科技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努力建设干旱半干旱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实现“成果领先”,是示范区加快发展的首要任务。紧密围绕干旱半干旱农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制约环节,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高技术研究,增强原始创新和集成能力,建设一批基础性、支撑性研究和试验平台。组织力量,联合攻关,在节水农业工程与技术、生态修复、生物育种、干细胞研究、植物源农药研制等优势领域实现突破,取得一批在国内外领先的重大成果。在全省建立不同耕地类型区、不同种植模式的节水农业示范区,研究探索农田节水技术参数和模型,合理开发利用土、肥、水资源,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动我省节水农业快速发展。

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省财政、发展改革和科技、农业、林业、水利、商务等部门要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需要,紧密结合我省和西部农业生产实际,加大对示范区自主创新和生产急需科技成果的扶持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转化能力,努力在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上取得重大突破。

加快探索农业科技推广新模式,进一步增强科技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大力支持示范区积极探索“政府推动下以大学为依托以基层农技力量为骨干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模式”建设。省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建立农业科技重大项目推广联席会议制度。支持示范区加强省内区域性合作,加强与省、市、县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合作,特别是与县级农技推广机构的合作,在全省建立多个具有区域优势和特色的农业技术示范基地,支持办好陕西农业科技卫视频道,将示范区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的示范试验区。

进一步办好“农高会”。认真总结“农高会”13年办会办展经验,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不断提高办会水平和国际化程度,将“农高会”打造成为特色突出、实效显著、国内外知名的国际农业会展品牌。省级有关部门要把支持办好“农高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大支持力度。省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对“农高会”场馆建设、改善办会条件和提高接待能力等给予大力支持。

支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坚持省部共建,认真落实共建协议,支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支持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大力支持两所学校的人才引进、科技研究和推广工作。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要进一步调整充实新农村建设急需的学科和专业。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承担“陕西省农林科学院”职能,并尽快开始实质性运作。推动我省农业研发机构进一步向示范区集中,增强集聚效应,提高优化配置水平。

三、切实把产业做强,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切实把产业做强。示范区要把做强产业作为加快发展的重中之重,千方百计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瓶颈制约,不断改善发展环境,扶持现有企业。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尽可能地引导和推动涉农产业向示范区集中。按照“以农为主,多元发展”要求,在重点促进食品加工、生物技术(制药)等产业集群发展的同时,发展能迅速形成经济实力和培养财源税源的其他工业产业和第三产业。“十一五”前三年,省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扶持示范区产业发展。属于政府实施的重大农业产业项目,要优先在示范区实施。

切实加强招商引资。进一步优化示范区投资环境,强化招商引资工作措施,在吸引大企业、大项目和外资投资方面实现较大突破。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支持示范区加强科技企业孵化、产业配套、融资担保、风险创业投资等支撑服务平台建设。

四、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化进程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科城。继续加大多渠道投入。省上基本建设专项资金每年适当安排项目,支持示范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完善城市路网、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加快旧城改造,强化规划和管理,继续搞好生态环境建设。通过“二次创业”,把示范区建成生态优美、科教发达、产业聚集、社会和谐的现代农科城。

适当调整区划,逐步扩大规模。按照逐步扩大规模、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思路,在对示范区现有区划进行适当扩展的基础上,完善示范区城市发展规划,科学安排城市布局,扩大产业发展空间,完善城市功能体系,提高工业和人口集聚程度,有计划地加快设市进程。省民政、建设等有关部门要抓紧协调落实。

加快交通网络建设,形成区域交通中心。按照把示范区建成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要求,规划和建设好周边交通网络。尽快完成示范区南北大通道建设,加快西宝中线武功—杨凌—绛帐段改造和杨凌至扶风公路建设,支持示范区城乡公路交通的升级改造,努力形成以示范区为中心向周边辐射的公路路网格局。争取铁路部门支持,完善示范区铁路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铁路货运站。

五、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保持体制机制优势。坚持目前示范区形成的队伍精干、管理高效的体制机制优势,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并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新机制、新模式。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方面的探索和示范。省内新农村建设方面的各类试点、示范,优先在示范区实施。

理顺和完善管理体制。通过调查研究,逐步解决目前示范区体制上存在的问题,为示范区持续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进一步加强示范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精干高效、有利于事业发展和结构优化原则,根据需要合理配置领导职数、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加强示范区干部与省级机关和各市干部交流,适当安排省级部门干部到示范区挂职锻炼,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六、进一步加强领导,开创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

加强省内共建。切实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领导,将示范区建设作为全省重点工作之一。进一步加强省内共建,在全省形成支持示范区建设的合力。示范区陕西建设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解决示范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共建厅局要从政策、项目、人才、资金、信息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

深化省部共建。各共建厅局要积极为国家部委在示范区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良好服务,争取国家各有关部委对示范区在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示范区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共建部委的联系,与各共建厅局共同努力争取更多的支持。

奋力开创又好又快发展新局面。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主动地支持示范区建设。示范区要进一步动员全区各方面力量,团结奋斗,扎实工作,为我国干旱半干旱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