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23 17:02


类型

序号

指标

考核内容

备注

一、综合管理(8)

园林绿化管理机构

①按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职能健全的园林绿化管理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行使园林绿化管理职能;

②专业管理机构领导层至少有1-2位园林绿化专业人员,并具有相应的园林绿化专业技术队伍,负责全县域园林绿化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到养护管理全过程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


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

①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保障园林绿化建设、专业化精细化养护管理及相关人员经费;

②近2年(含申报年)园林绿化建设资金保障到位,且与本年度新建、改建及扩建园林绿化项目相适应;

③园林绿化养护资金与各类绿地总量相适应,不低于当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并随物价指数和人工工资增长而合理增加。


园林绿化科研应用

近2年(含申报年)积极应用园林绿化新技术、新成果。


《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实施

①《县城总体规划》审批后一年内编制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

②《绿地系统规划》由具有相关规划资质或能力的单位编制(修订),与县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协调,并依法审核批准实施。

①为否决项

绿线管理

严格实施县城绿线管制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严禁侵占。

否决项

园林绿化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绿线管理、建设管理、养护管理、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等园林绿化规章、规范、制度。


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

已建立园林绿化信息数据库、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可供市民查询,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公众对园林绿化的满意率(%)

≥85%


二、绿地建设(11)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8%


10 

建成区绿地率(%)

≥33%

否决项

11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9.00㎡/人

否决项;考核范围为建成区

12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80%;

1000-2000(含)㎡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2000㎡以上公园绿地按照500m服务半径考核;历史文化街区参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计算。

考核范围为建成区

13 

符合《公园设计规范》要求的综合公园(个)

≥1


14 

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

≥95%

考核范围为建成区

15 

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或年提升率(%)

达标率≥50%或年提升率≥10%

 

考核范围为建成区

16 

道路绿化普及率(%)

≥95%

考核范围为建成区

17 

道路绿地达标率(%)

≥80%

 

考核范围为建成区

18 

防护绿地实施率(%)

≥80%

考核范围为建成区

19 

河道绿化普及率(%)

≥85%

考核范围为建成区

 

三、建设管控(10)

20 

绿地系统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

①绿地系统规划得到有效执行,绿地建设符合规划;

②绿化建设成果得到有效保护,规划绿地性质无改变;

③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参与公园绿地建设项目设计和项目竣工验收。


21 

大树移植、行道树树种更换等控制管理

 

①制定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及随意更换行道树树种的制度或管控措施,并落实良好;

②近2年(含申报年),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建设或改、扩建中未曾发生大规模(群植10株以上)移植大树(胸径20cm以上的落叶乔木、胸径在15cm以上的常绿乔木以及高度超过6米的针叶树)、未经专家论证及社会公示认可而更换行道树树种等现象。


22 

公园规范化管理

①公园免费开放率100%;

②公园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公园功能完善,设施完好,安全运行;

③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经营管理符合《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保障公园的公益属性。


23 

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功能完善建设

①在全面摸底评估的基础上,编制《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或在《绿地系统规划》中有专章;

②承担防灾避险功能的公园绿地中水、电、通讯、标识等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加分项

24 

绿道建设管理

①绿道建设符合《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②绿道及配套设施维护管理良好。


25 

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

①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古树名木保护率100%;

②完成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26 

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

①园林绿化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以栽植全冠苗木为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大广场、喷泉、水景、人工大水面、大草坪、大色块、假树假花、雕塑、灯具造景、过度亮化等;

②合理选择应用乡土、适生植物,严格控制反季节种植等。


27 

立体绿化推广

因地制宜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且效果明显。

加分项

28 

历史风貌保护

①制订县域内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及实施方案,并已获批准,实施效果良好;

②县城发展历史印迹清晰,老县城形态保存基本完好,县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得到有效保护;

③规划区内道路格局符合县城形态特征,尺度宜人,不盲目拓宽取直;

④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代表性建筑保存完好,新建建筑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特征,风格协调统一。

考核范围为规划区

29 

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

①依法设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职能明确,并正常行使职能;

②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或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与国际公约进行保护管理;

③具有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规划,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依法办理选址审批手续。

考核范围为规划区

四、生态环境(6)

30 

生态保护与修复

①县域原有山水格局及自然生态系统得到较好保护,显山露水,确保其原貌性、完整性和功能完好性;

②水体岸线绿化遵循生态学原则,自然河流水系无裁弯取直、筑坝截流、违法取砂等现象,水体岸线自然化率≥80%;

③自然山体保护完好,无违法违规开山采石、取土以及随意推山取平等现象;

④按照县城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

⑤依据规划推进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

考核范围为规划区

 

31 

生物多样性保护

①已完成不小于县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

②以生物物种普查为基础,在《绿地系统规划》中有生物多样性保护专篇;

③生物物种总量保持合理增长,重要物种及其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

加分项

32 

乡土、适生植物资源保护与应用

①结合风景名胜区、植物专类园、综合公园、生产苗圃等建立乡土、适生植物种质资源库,并开展相应的引种驯化和快速繁殖试验研究;

②积极推广应用乡土及适生植物,在试验基础上推广应用自衍草花及宿根花卉等,丰富地被植物品种;

③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70。


33 

湿地资源保护

①已完成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

②以湿地资源普查为基础,制定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及其实施方案;

③规划区内湿地资源保护管理责任明确,管理职能正常行使,资金保障到位。

加分项;

考核范围为规划区

34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

≥292天


35 

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

≥60%


五、市政

设施

(8)

36 

县容县貌

①建成区环境整洁有序,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和广告设置等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无违章私搭乱建现象。居住小区和街道环卫保洁制度落实,无乱丢弃、乱张贴、乱排放等行为;

②商业店铺:灯箱、广告、招牌、霓虹灯、门楼装璜、店面装饰等设置符合建设管理要求,无违规设摊、占道经营现象;

③交通与停车管理:建成区交通安全管理有序,车辆停靠管理规范;

④公厕数量达标,设置合理,管理到位。设置密度应≥3座/km2,设置间距应满足《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相关要求。


37 

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

≥95%


38 

污水处理

①污水处理率≥85%;

②有污泥达标处理设施,污水处理污泥达标处置率≥60%;

③城区旱季无直接向水体排污现象,年降雨量400mm(含)以上的新建城区采用雨污分流建设,老城区有雨污分流改造计划。

①为否决项;②③为加分项

39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0%

否决项

40 

公共供水用水普及率(%)

≥90%


41 

道路完好率(%)

≥95%


42 

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①县城供水、供气、供热、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

②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县城安全运行得到保障。


43 

无障碍设施建设

建成区内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且使用及维护管理情况良好。


六、节能减排(3)

44 

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

≥30%

考核北方供暖地区

45 

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

①近2年(含申报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所占比例≥30%;

②节能建筑比例:严寒寒冷地区≥40%,夏热冬冷地区≥35%,夏热冬暖地区≥30%;

③制定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


46 

林荫路推广率(%)

≥60%

考核范围为建成区

综合否决项

47 

对近2年内发生以下情况的县城,均实行一票否决:

①园林绿化及生态环境保护、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②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等方面的重大违法建设事件;

③被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

④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