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在城市的建成区内,已建成的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占建成区总面积的百分比。依照《声环境质量标准》,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对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分类,考核不同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的面积比例。
计算公式: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已建成的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km2)/建成区总面积(km2)×100%
杨凌示范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87030800 举报邮箱yanglingwangxinban@163.com 网站标识码 6191000009 陕ICP备15000236号-2 陕公网安备61909002000004号
杨凌示范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87030800
举报邮箱 yanglingwangxinban@163.com
网站标识码 6191000009 陕ICP备1500023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