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万冬冬 发布时间:2019-03-22 10:20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不断丰富和完善。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是其中一位,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其中一条基本方略,在新发展理念中绿色是其中一大理念,在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是其中一大攻坚战。这“四个一”体现了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把握,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地位,体现了党对建设生态文明的部署和要求。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四个一”,努力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其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一个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方面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有机整体。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等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生态文明建设与其他各项建设协同共进。其二,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其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资源过度开发、粗放利用、奢侈消费造成的,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经济从根本上讲是有机统一、相辅相成的。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其四,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要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不断丰富和完善。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党的十九大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并强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在理论与实践的不断深化中,“四个一”体现了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把握。

中华民族向来尊重自然、热爱自然,绵延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孕育着丰富的生态文化。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四个一”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的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也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要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按照部署要求,我们不仅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要确保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建成美丽中国。可以看到,“四个一”体现了党对建设生态文明的部署和要求。要在各项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四个一”, 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定力,坚决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真正做到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在生态环境保护上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