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环境 助力追赶超越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康传义 发布时间:2017-06-20 08:59

 开栏语: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指出,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不要污染的GDP”导向,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夯实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对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决不姑息。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营造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良好的舆论氛围,本报从今日起,开设“聚焦三秦环保”栏目,深入报道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举措、新要求,展现全省环保系统狠抓工作落实的新面貌、新方法,以此推动形成全民参与环保和共建美丽陕西的强大合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运用系统化思维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制度,出台和修改地方性环保法规5部、地方标准13项,联合甘肃省建立了渭河流域跨省生态补偿机制,在全国率先实行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合物四项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借鉴中央环保督察的做法,开展了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

推进大气、水、土壤防治行动计划。一是把铁腕治霾作为环境保护的头号工程,扎实推进“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项措施,累计拆除燃煤锅炉9417台,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52万余辆,率先推广国Ⅴ标准汽柴油,提前完成关中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二是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完成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集中整治并启动了新一轮治理行动,渭河出省断面水质由劣Ⅴ类提高至Ⅳ类,汉丹江水质稳定保持优良。三是大力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我省在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考核中等次持续提升。

实施重大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一是按照“关中留水、陕南防水、陕北引水”思路推进柔性治水,引汉济渭等重大水利工程加快建设,关中水系建设全面推进,昆明湖、渼陂湖、卤阳湖恢复建设和生态恢复“八水绕长安”初见成效。二是加强陕北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陕南秦巴山地生态功能区、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等保护,建设和恢复了“百万亩湿地”,国家湿地公园数量位居全国前列。以秦岭、桥山为重点强化山体修复和环境保护,从严控制矿山开采,退耕秦岭北麓坡地,设立桥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三是实施“关中大地园林化、陕北高原大绿化、陕南山地森林化”工程,建设“百万亩森林”,森林覆盖率达到43.1%,绿色版图向北推进400多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