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记者从西安市秦岭保护局获悉:近日,西安市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发布《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明确,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把各项任务落实完成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综合考评当中,并作为年终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要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终身问责制、“一案双查”等制度,实行终身问责、追责。
《行动计划》提出,2019—2021年,西安将全面推进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达到“三个确保”,实现“一个目标”。“三个确保”即到2021年,确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体系健全完善;确保破坏秦岭生态环境“五乱”等突出问题得到根本遏制;确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化、信息化监管基本实现。“一个目标”即到2021年,秦岭北麓西安段基本实现“山青、水净、坡绿”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