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公开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整改方案

来源:生态环境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12 08:35

2023年4月6日至6月5日,省第二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对杨凌示范区开展了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并向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反馈了督察报告。针对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制定并印发《杨凌示范区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大气污染治理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大气污染治理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提升大气环境治理能力水平的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治理责任,以良好的生态环境助力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整改方案》明确,坚持党政同责,强化分级负责;坚持问题导向,确保精准治理;坚持举一反三,统筹标本兼治的整改原则,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实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不断提升、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整改目标。

为确保督察问题逐项整改到位,《整改方案》明确了3个方面10项整改措施。

一是全面压实大气污染治理政治责任。《整改方案》明确要求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大气污染治理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纳入示范区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示范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强化领导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提高大气污染治理的思想认识;要求示范区各级各部门要定期研究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分析研判解决大气污染治理突出问题,推动重点任务按时间节点落实;要强化考核问责力度,修订《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出台《杨凌示范区露天焚烧和散煤复燃资金扣缴及问责暂行办法(试行)》,完善“发现问题-处置问题-跟踪督办-责任追究”的闭环管理模式。充分运用提醒、督办、约谈等方式强化监督问责力度,倒逼各部门责任落实。

二是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对《杨凌示范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加大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各项措施;针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垃圾填埋场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源泰牧业堆粪场建设不规范等整改不到位问题,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和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加大扬尘监管力度,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督促建筑工地严格执行施工扬尘“六个百分百管理+扬尘排放质量管理+红黄牌结果管理”制度,开展道路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加强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有效降低颗粒物浓度;要提高清洁能源消费占比,加大清洁能源使用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践行绿色消费理念;要加大散煤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制定散煤治理清洁取暖行动方案和清洁能源替代补助方案,巩固散煤清零成效;要制定《畜牧养殖业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加大农业面源治理力度,督促养殖户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要求。

三是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涉气企业行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提高污染防治设施运维水平和管理能力,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提升餐饮油烟排放监管能力,督促符合条件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定期做好维护清理;开展汽修、机动车检测、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区内汽修行业油漆质量,确保漆源来路规范,品质达标,对区内存在问题的汽修企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加油站提出明确的整改目标和要求。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示范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各牵头部门(单位)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检查、督办、调度,督促责任单位按照目标要求和时限进度抓好整改工作。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各整改责任部门(单位)对照示范区整改方案要求,定期研究整改工作,推进整改工作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三是严格督导检查,规范验收销号。加强对整改情况督查问效,对整改不力的部门(单位)或个人进行追究问责。整改任务完成后,及时进行验收销号。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定期公示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及时公开整改方案,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网络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加大督察整改工作、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大气污染治理,营造生态环境共治共享浓厚氛围。

《整改方案》对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细化出22项具体整改问题,逐项明确了整改目标、责任部门(单位)和完成时限,形成了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

下一步,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将按照督察工作的要求,认真抓好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不断提高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能力,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对共性问题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杨凌示范区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