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政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部署要求,有效保障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自即日起,全区启动一级响应疫情防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闭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市场,全面禁止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
二、全区所有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暂停对公众开放。
三、全区所有电影院、网吧、KTV、歌舞厅、游戏游艺厅、棋牌娱乐和演出场所等经营性公众聚集场所暂时停止营业。
四、禁止任何团体、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举办各类公众聚集性活动。
五、各旅行社、旅行分社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全区所有旅游景区和景点全部暂时关闭。
六、倡导公众尽量避免外出,确需户外活动和出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群聚集场所时,佩带个人防护用品。
七、加强道路管控,禁止湖北省境内的人员进入杨陵,已返(来)来杨陵的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居家健康管理。
八、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已经订餐的应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
九、请广大群众保持健康心态,从权威部门(媒体)获取疫情信息,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十、对拒不落实新型冠状病毒一级响应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快从严查处。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