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示范区有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我省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通知》(陕肺炎办发〔2020〕48号),现就全力做好示范区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杨陵区及示范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23号),和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我省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通知》(陕肺炎办发〔2020〕48号)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采取务实、贴心、简便、到位的举措,逐条对照落实好示范区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生活保障、心理保障、人文保障、安全保障、其他保障等要求,使一线医务人员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深切关怀,为一线人员解除后顾之忧,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证。
二、组建示范区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专班,由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白敏同志任组长,党工委组织部、宣传部,示范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工青妇机关、示范区医院为成员单位。党工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发挥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作用;党工委宣传部负责发掘和宣传先进典型事迹;示范区财政局负责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物资筹备、落实一线医务人员临时补助和表彰奖励经费;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和表彰奖励;示范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统计提供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相关信息,督促相关医疗机构落实保障主体责任;示范区工青妇机关负责协调解决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生活保障问题、组织志愿者精准开展生活用品帮办、线上心理疏导、交通往返帮助等人文关怀;示范区医院负责配合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基础信息统计工作。
示范区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专班由示范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领导,杨陵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统筹各类资金、资源,重点保障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急需,切实解决现实困难,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的良好氛围,采取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参与到“五项保障”中来。
三、按照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要求,示范区财政局牵头,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参与疫情防控医疗卫生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
四、杨陵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附表要求,认真填写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相关信息,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逐人落实“五项保障”责任人, 2月11日下午15时前报示范区工作专班(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便汇总上报省工作专班。同时,建立日报告制度,杨陵区及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保障工作台账,从2月12日起,每天下午15时前,向示范区工作专班报告工作落实情况和工作台账,由示范区工作专班汇总后向省专班报告。示范区专班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能职责,切实制定便捷、有力、周到的保障措施,明确专人落实,每日汇总各自工作情况。省工作专班和示范区工作专班将随机电话询问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抽查“五项保障”落实情况。
杨陵区委、区政府,示范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制定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发动志愿者或安排专门人员,对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展开慰问,主动关心,通过不同形式进行谈心疏导,给予精神关怀。建立沟通联络渠道,对有家庭困难的一线医务人员家属安排对口帮扶,配备口罩等防护用品,定期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把对防疫一线医务人员的关心关怀落到实处。
联系人: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张世卿
电 话:13572221575
附件:1. 支援武汉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责任落实表
2. 省内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责任落实表
3. 示范区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杨凌示范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11日
附件1
支援武汉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责任落实表
填表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科室 | 家属信息 | 家庭地址 | 具体联系落实五类保障情况 | |||||||
生活保障 | 心理保障 | 人文保障 | 安全保障 | 其他保障 | |||||||||
慰问 | 解决需求困难 | 生活用品保障 | 一线人员提供隔离场所(人) | 谈心疏导 | 对口帮助 | 防护用品配备 | 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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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日报五类保障落实情况,具体内容需数量化。如:慰问1次、解决困难(事例)、补助金额等。
附件2
省内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责任落实表
填表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科室 | 家属信息 | 家庭地址 | 具体联系落实五类保障情况 | |||||||
生活保障 | 心理 保障 | 人文保障 | 安全 保障 | 其他 保障 | |||||||||
慰问 | 解决需求困难 | 生活用品保障 | 一线人员提供隔离场所(人) | 谈心 疏导 | 对口帮助 | 防护用品配备 | 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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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日报五类保障落实情况,具体内容需数量化。如:慰问1次、解决困难(事例)、补助金额等
附件3
示范区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白 敏 党工委组织部副部长、示范区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王俊明 党工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志强 示范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新国 示范区残联主席
陈宏斌 示范区医院副院长
张雨萍 示范区工青妇机关工作人员
专班日常工作由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