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办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行政审批局 作者: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0-03-03 08:37

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加强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办理工作的通知

 

示范区各相关部门,杨陵区发展改革局、各项目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工 作部署,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围绕做好“六稳”工作,按照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保障新型冠状病 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办理工作的通知》(省发改投资 〔2020〕103号)要求,积极推进投资项目储备,保障投资项目 的申报、受理、审批和前期工作稳妥有序开展,保持新开工项目 投资后劲足,现就依托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项目 远程审批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执行在线告知性备案制度。对实行备案制的投资项目, 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陕西省企业投资项 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一律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 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实行网上备案。项目单位需要备 案证明文件的,发展改革部门指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打印; 项目单位不具备自行打印条件的,发展改革部门免费邮寄给项目 单位。

二、 实行网上审批和核准。对实行审批制、核准制的投资项 目启动“不见面”在线办理。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上传电子材 料,审批人员通过在线平台实行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投资项 目办理过程中确需纸质材料的,以及项目单位在其办公场所无法 实现批准文件网上出件的,应通过邮件方式寄送。

三、 强化咨询服务。各项目审批部门要公开业务咨询电话, 设置在线咨询服务专岗,加强咨询服务值守,为项目单位远程提 供政策解答、流程指引、释疑解惑等优质便捷服务,指导规范项 目单位网上申报审批事项。项目单位也可以咨询省级相关部门。 严禁咨询电话无人接听、严禁咨询人员对咨询事项推诿。

四、加强部门工作联动。示范区行政审批、自然资源、住建、 生态环境、交通、水利、应急、消防、人防、气象、文物等涉及 投资项目审批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项目审批工作。对需评估评 审或部门会商的审批事项,审批部门要尽量以视频会议方式开展 评估。

各相关部门要从贯彻中省精神、保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高 度,充分认识应用在线平台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服务工作的紧 迫性和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在线审批服务水平,确保在疫 情防控期间项目办理畅通,有效稳定社会投资意愿,为稳定投资 运行提供坚实基础。要坚决防止出现项目申报无门、审批服务出 现断档问题。

杨陵区发展改革局要做好杨陵区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相 关协调工作。

1.示范区项目立项业务咨询:8703532

2. 技术支持:省信息中心   029-63918176  029-6391816

3.咨询QQ群:申报群535748841审批群424282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