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印发关于对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人员继续加大关心关爱和支持保障力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杨陵区委、区政府,示范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驻区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 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具体措施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3 号),明确了 9 条具体措施。经示范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的《关于对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人员继续加大关心关爱和支 持保障力度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杨凌示范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 年 2 月 17 日
关于对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人员
继续加大关心关爱和支持保障力度的若干措施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示范区广大干部职工不畏风险、不分昼夜,全力以赴投入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英勇奋战在抗击疫情的最前线。为进一步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含支援武汉医务人员)和参与防控的有关工作人员,在严格落实好《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具体措施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3号)等上级系列关爱政策和措施的基础上,再提出以下措施:
1、加大现金奖励。在落实中省有关补助外,示范区财政拨付示范区医院300 万元、杨陵区(疾控中心)50万元作为一线医务人员疫情结束后额外奖励资金,由上述单位直接发放至一线医务人员个人。
2、强化工资激励。凡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自疫情结束后次月,均在现行档案工资基础上上调一档工资。
3、优先晋升职务职级职称。对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人员,在晋升职务职级职称、人才项目申报、年度工作考核等次评定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表现突出的(获得示范区党工委表扬的“防疫一线先锋人物”称号和中、省表彰的有关先进称号),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在职称评聘上,不受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在无岗位空缺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可先行聘用(晋升);参与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的(获得示范区党工委表扬的“防疫一线先锋人物”称号和中、省表彰的有关先进称号)的正科级(含)以下管理人员,疫情结束后,行政职务(职级)提升一级。
4、安排轮休、补休、疗养。综合考虑医护人员的身体状况、工作情况、家庭需求等因素,优先安排一线医护人员轮换休息。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胜利后,全面组织一线医务人员和参与防控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并安排补休。获得示范区党工委表扬的“防疫一线先锋人物”称号和中、省表彰的有关先进称号,按照每人不少于7天的时间,统筹安排疗养,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一线医护人员和参与防控的工作人员在休假、疗养期间享受所在单位在岗人员同等待遇。
5、子女入学关爱。为进入隔离病区的一线医护人员的子女在接受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期间提供一次按意愿选择学校(幼儿园)机会和参加高考服务指导。一是就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按照家长和学生意愿优先安排入学。二是就读普通高中的,在达到杨凌同批次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后,按照家长和学生意愿安排学校直接录取。三是就读省内中职学校的,按照家长和学生意愿直接录取。四是参加普通高考的,由教育考试工作机构按“一对一”提供志愿指导和招录服务。
6、公积金贷款额度优惠。一线医护人员使用杨凌住房公积金在杨凌购买商品房时,在现行国家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基础上,公积金贷款额度再增长50%。
7、就业关爱。进入隔离病区的临聘医务工作者和采集检测标本的流调人员,疫情结束后,一律转为所在(所聘)单位正式员工。一线医务工作人员的子女,年满18—30岁,未能自主择业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给予一次直接招聘为示范区、杨陵区政府国有企业员工机会。
8、景区免费开放关爱。自疫情结束景区重新开放运营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全区所有收费旅游景区对全国医务工作者实行免费开放政策。
9、宣传表彰。对在防控疫情斗争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特别是奋战在防控最前沿的优秀医务工作者,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及时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10、吸收入党跟踪培养。将一线医护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实际表现,作为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参考。对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吸收入党。对在疫情防控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党组织安排专人,及时与其谈话,并做好跟踪教育培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