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为科技企业提供支持和便利化服务的通知

来源: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2-21 11:45

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为科技企业提供支持和便利化服务的通知

杨陵区科技局,各科技型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省和示范区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科技型企业共渡难关,切实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便利化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复工复产

严格按照《杨凌示范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有序安全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措施的通知》和《杨凌示范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报备和复工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有序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企业和科创中心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联系电话:87019511;科创中心联系电话:87030508)

二、切实减轻中小微科技企业各项负担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陕西省科技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支持和便利化服务的通知》和《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支持示范区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孵化载体减免在孵企业的办公、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租金,按照减免租金的10%给予补助。对入驻国有企业运营孵化载体的中小微企业,2020年2月免收房租,3-4月房租减半。(联系电话:87038861)

三、支持新冠肺炎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立项

为强化疫情防控,示范区科创局鼓励区内高校与医疗、卫生企事业单位相关科研人员在疫情防控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等方面共同开展应急科研攻关。示范区科创局将按照“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重点围绕一线疫情防控紧迫需求,在临床救治、中医药防治、防护产品研发等方面优先立项或推荐申报中、省科技项目,为疫情防控提供科技支撑。(联系电话:87065753)

四、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无纸化

在疫情期间开展网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充分利用“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http://210.76.97.54 /)”,在线认定登记技术合同,技术合同纸质文本可延迟至疫情结束后提交或提交扫描版,并通过电子版或邮寄等方式及时为登记主体提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联系电话:87019510)

五、持续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型企业评价工作

利用“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引导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示范区科创局将通过电话、微信、QQ在线指导等手段,帮助企业完善知识产权、研发费用、成果转化等方面认定指标,在申报资料初审等方面帮助企业做好形式审查工作,增加企业申报成功率。利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www.innofund.gov.cn)”,实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引导组织辖区内上一年度已评价入库的企业、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条件高新技术企业和三年内承担省、示范区科技项目的企业开展评价工作,示范区科创局将及时在线开展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同时,示范区科创局将积极主动兑现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奖补政策。(联系电话:029-87019511)

六、做好火炬统计调查工作

为正常开展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示范区科创局将在科技部火炬中心指导下,进一步细化和提供统计工作培训课件,在线指导示范区企业开展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确保火炬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不受影响。(联系电话:029-87019511)

各单位、各科技企业有针对疫情防控有效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科技企业先进典型和事迹,请及时报送示范区科创局,示范区科创局将及时推荐相关机构,依规做好相关宣传报道,鼓舞斗志、增强战“疫”必胜信心。(联系电话:029-87019511)

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止。中省出台相关政策,示范区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