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03 10:06

杨陵区教育局,各有关幼儿园: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陕教明电〔2020〕2号)精神,现就2020年我区幼儿园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分批开学

(一)全区所有公、民办幼儿园开学时间不早于6月8日。

(二)在园幼儿人数少于150人的,分两批开学;在园人数多于150人的,分三批开学。

(三)按照由高年级到低年级的顺序,依次开学。

二、开学程序

(一)各幼儿园按照管理权属,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开学申请。

(二)由教育主管部门联合卫健、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等部门共同研判,指导幼儿园落实防控措施,按照“一园一策”的工作流程验收,达到防疫条件、符合防控要求,方可开学。未达到开学要求的幼儿园,不得擅自开学,对违规开学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予以严肃查处。

三、有关要求

(一)做好健康检查跟踪

全面摸排所有教职员工、幼儿和共同居住人员近14天内的身体健康状况、旅居史、接触外来人员情况等信息,并建立台账,做好返园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筛查和监测工作。提前告知家长及师生,开学报到时返园教职工、幼儿要有开学之日前连续14天在当地的健康记录(或健康卡),教职员工健康码为“绿码”方可复工。学生返校时,应持家长和学生共同签字的《学生健康返校承诺书》办理报到手续。重点疫情区返杨人员须居家隔离15天,核酸检测正常方可复工。健康异常人员不得返岗返园,各园要结合实际专门制定“一人一策”返园方案。

(二)实行自愿返园

各幼儿园要主动与家长沟通,尊重家长意愿,精准掌握入园幼儿人数,全面做好供餐、分班等各项准备工作。本学期不返园的幼儿,保留学籍,不收取费用。

(三)扎实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各园要按照“一园一策”完善开学方案和应急预案,扎实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好开学前“八到位”各方责任,把好“六道关”,织密校园防控网。各园要统筹安排防控物资,建立多渠道物资筹措机制,确保足额到位。要做好困难幼儿帮扶工作。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开学前要对上学期剩余食品、调料等餐厨食材,全部清理。食堂工作人员开学前15天未连续在杨凌的,复工前要做核酸检测,检测正常方可复工。要严格按照《学校卫生清洁消毒技术要求》,做好全面消杀及消毒品管理,防止工作人员、幼儿中毒。

幼儿入园前体检、购买保险及职工健康证更换等工作,由各园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四)全面落实开学后各项规定

开学后各园要按照《杨凌示范区各级各类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手册》,严格执行“十条制度”,认真落实教学期间每日工作“八坚持”、应急处置“六步骤”、隔离观察区设置操作指南、宿舍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等规定。各园监控视频内容至少存储30天。要坚持每日教职工、幼儿健康信息跟踪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五)科学安排幼儿一日生活

各幼儿园要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方式,并始终将落实防疫要求放在幼儿园工作的第一位,合理安排场地,最大限度利用空间,避免幼儿过度聚集。加强幼儿全日健康观察,在入园、午睡后落实专人观察幼儿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

(六)加强家园协作配合

以多种形式及时向家长宣传幼儿园安全防控举措,引导家长把好家庭防控关,做好上学前幼儿体温自测,织密家园协作防护网,为安全顺利开学合力创造有利条件。要根据疫情变化和教学实际及时召开线上家长会,加强信息沟通,推动家校共防共育。适时开展防溺水教育,做好幼儿防溺水工作。

(七)加强应急处置

开学前要对教职员工和幼儿进行全员培训及应急演练。开学后严格落实幼儿园在园幼儿发烧处置流程,发现健康异常情况,要严格按照应急处置“六步骤”进行处置。

(八)规范办园行为

各幼儿园要严格落实规范办园及收费等工作要求。不得跨学期收费,不得借防疫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得以开设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凡涉及收费问题,要根据幼儿在园时间和实际发生数收取,提前多收部分要予以退还。

加强校车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消毒后,应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做好每日校车驾乘和看护等人员的健康状态监测。校车不得跨校区交叉运营。

(九)强化宣传引导

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收集、宣传和舆论引导,多渠道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普及防控知识,引导教职员工及时关注权威发布,及时掌握当地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等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严肃责任追究

各园要按照《杨凌示范区各级各类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手册》要求,切实履职尽责,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安全平稳,确保秩序良好。对防控不力、漏报瞒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行为,以及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将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