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记者从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陕西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目前杨凌示范区来(返)杨人员疫情防控政策如下:
一、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近7日内有省外旅居史和省内有疫情地市旅居史的来(返)杨人员需提前报备,到达杨凌后,需主动配合落地查(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陕西一码通、大数据行程卡)、落地检(即采即走,无需等待检测结果)等措施,并按要求完成核酸“3天2检”(含落地检,两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
二、对近7日内有国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近7日内有国内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近7日内有国内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需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三、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措施。
四、对近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市、巴音郭楞自治州、伊犁自治州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措施。近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市、巴音郭楞自治州、伊犁自治州之外的其他地区旅居史人员,采取“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五、对近7日内有天津市河东区、滨海新区除高风险区之外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措施;对近7日内天津市东丽区、南开区、津南区、西青区、河北区除高中风险区之外的旅居史人员,采取“4天居家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六、对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德令哈市)、西宁市、海南州、玉树州、海东市除高中风险区之外旅居史人员,采取“4天居家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七、对四川省内江市、遂宁市除高中风险之外旅居史人员,采取“4天居家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八、对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除高风险区之外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措施;贵阳市除高中风险区之外旅居史人员,采取“4天居家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九、对甘肃省白银市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措施,对除白银市之外甘肃省其他地区旅居史人员,采取“4天居家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十、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安宁市)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措施。
十一、以上区域来(返)杨凌人员需转运至隔离酒店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费用自理;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落实集中隔离,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