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18日从省商务厅获悉:该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商务部门以冷链食品为重点,从严从紧做好商务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部门在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方面,一是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对政府储备商品冷库和冷链食品监管,督促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做好相关防疫物资储备。二是要指导落实商品入库和销售前的消毒证明及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证明、通关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及追溯码查验措施,不能提供证明和报告的商品不得上架销售;建立商品销售信息台账,对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进行实名登记,确保售出商品和进口冷链食品能够追溯到购买人。三是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按照适用范围、从业人员新冠病毒防控健康管理要求,对照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细化做好装卸储运、运输配送、生产加工、销售经营、餐饮加工等操作过程和清洁消毒,熟悉掌握相关区域应急处置措施和常用消毒剂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