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筑牢社区防线,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底线,省民政厅制定了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十条措施,助力全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夯实民政部门责任
各级民政部门要立即激活指挥体系,建立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等,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完善疫情防控机制
社区要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完善平时、战时相结合的社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到“一社区一方案”,确保每个社区做到“有预案、有机制、有队伍、有台账、有物资”。
完善社区信息台账
社区要在第一时间统计更新社区居民基础信息台账,重点健全社区(城中村)独居老人、残疾人、孕产妇等特殊群体信息,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多元主体信息台账,为社区开展疫情联防联控奠定基础。
科学开展宣传教育引导
社区要广泛宣传疫情防控信息、政策和知识,引导居民群众正确对待和自觉参与疫情防控。
精准实施环境卫生整治
社区要组织动员驻地单位和居民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严防垃圾污染造成疫情传播。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疫
各级民政部门要全面动员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和社会服务工作;落实党政机关在职党员、企事业单位干部下沉社区报到制度。
从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级民政部门要督促低风险地区社区严格执行常态化防控措施;对划分为封控、管控、防范区的社区,要严格按照相关防控要求,指导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
主动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社区要配合卫健部门合理设置社区核酸采集点位,做好人员组织、服务保障等工作;配合做好新冠疫苗接种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配合“三公(工)”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传染源追踪等工作;协助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专班)做好社区重点人员排查、管控等工作,筑牢社区防线。
聚焦特殊群体服务保障
各级民政部门要聚焦特殊群体,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及时办理临时救助;重点对特殊群体实行网格化管理;畅通各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确保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强化培训提升防控能力
社区要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学习培训和实战演练等工作,提升一线工作人员防控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