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获悉:西安市民姚某某在明知自己和确诊病例有轨迹交集,且身体出现明显不适症状后,自行服药并多次出入公共场所,致使10余人感染新冠肺炎,目前已被立案侦查。
经查,姚某某3月5日曾与确诊病例同处西安市未央区开元路福建海鲜楼,在市防疫指挥部相关轨迹公布后,明知自己和确诊病例有轨迹交集,却未按照防疫措施要求主动向社区、单位报备,且在自身已出现明显不适症状后仍未报告疾控部门,自行服药并多次出入公共场所,致使10余人感染新冠肺炎。姚某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被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