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该局要求全省药品监管系统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要求,加强疫情防控药械监管,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药械质量安全和供应。
省药监局强调,全省药品监管系统要严格落实零售药店“五类药品”管控要求,督促零售药店落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要求,用好“陕药通”,做好“五类药品”购买实名登记、信息上报以及购药人员监测等工作,发挥好零售药店“哨点”作用;持续做好疫情防控药械安全和保障工作,加强对在产的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的监督抽验,重点排查跨界转产、订单式生产、间歇式生产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承担医用防护物资储备及向定点隔离酒店、医疗机构供应医用口罩、防护服、额温枪等医用防护产品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持续做好疫情期间群众用药保障,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妥善解决好中高风险区群众购药难问题,为零售药店开业创造条件,并指导零售药店采取向社会公布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网络订购、送药到小区等措施,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