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率,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1月11日,示范区党工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党工委研究决定,从1月15日开始,在示范区各级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
此次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以“严纪律、明责任、抓落实、促发展”为主题,重点解决好八个问题。一是学习调研不实。学习流于形式,学用结合不够,学习效果不明显;调查研究走过场。二是制度执行不力。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内生活制度等落实不到位。三是工作落实不力。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但行动少落实差。有的存在形式主义,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上下一般粗、照搬照抄,大而化之、浮在面上,缺乏实干精神;有的推进重大项目不力,落实重点工作不到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较差,甚至在执行中、省和示范区决策部署上打折扣、搞变通。四是内部管理不严。单位请假、考勤、奖惩等内控制度针对性不强,要求不严、执行不力,工作秩序不规范。五是责任意识不强。没有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起来,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六是担当意识不足。对新形势下持续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认识偏差,缺乏恪尽职守、勤勉工作的意识。七是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认真解决,服务群众的思想意识还没有真正在头脑里扎根。八是创新劲头不足。对扎实履行“两项使命”、落实“五新”战略、打赢“三场攻坚战”、推动追赶超越发展等工作思考不深入,缺乏创新发展的劲头和勇气。
此次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从1月15日开始,2月15日结束,分为学习教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重点抓好精心组织集中学习、认真开展研讨交流、以案例为鉴开展警示教育、开展一次“回头看”、全面梳理权责清单、深入进行对照检查、组织集中检查、通报一批典型、完善各项制度等九项措施的落实。
《方案》要求,示范区督查室、考核办要将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目标任务考核,对敷衍应付、未按要求开展工作、整顿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对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问责力度,对管理不严、纪律松弛、作风涣散,“四风”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也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中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从严从快查处,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为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