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廉洁过节的部署要求,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示范区纪工委下发《关于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就“双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今年恰逢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做好“双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尤为重要。示范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严格遵守廉洁过节纪律要求。
《通知》强调,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警示提醒。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要“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以中央纪委、省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为反面教材,引导党员干部检视自身、汲取教训。节前,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发送廉洁过节短信、召开机关廉洁教育大会、对“关键少数”当面谈话提醒等多种方式,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讲政治、守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通知》要求,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双节”期间,示范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各种节礼以及违规收受各类有价证券(卡)、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礼品礼金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和管理对象车辆外出游玩、探亲访友;严禁用公款旅游、接待非公务活动人员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安排;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变相发放奖金福利;严禁公款报销、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或向下属单位和管理对象转嫁摊派费用;严禁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机构公款吃喝、互相宴请或出入私人会所、参与“一桌餐”“老板家宴”吃请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通知》强调,紧盯关键重点,织密监督网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组织盯住公务接待安排、公务用车管理和单位食堂、培训中心以及驻外办事机构等重点领域,严防“四风”问题的发生。要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持续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逐项排查拖欠酒店钱款、超范围陪餐、超标准接待、违规购买烟酒赠送礼品、接待管理不规范、不按标准缴纳食宿用车费用、公款支付私人消费等突出问题,坚决杜绝公务接待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生。
《通知》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示范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用好“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对受理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逐条进行核查。要强化重点监督,对易发多发和隐性变异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察访一批重点部门,深挖一批问题线索。要拓宽监督覆盖面,主动核查一定数量的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公款消费发票、公务接待清单、公车节假日通行记录。要从严从重处理不敬畏、不收敛、不知止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严重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强化舆情监测,发现舆情要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并迅速核查处理,切实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