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市长特别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西安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市长特别奖”,进一步激励广大企业家、管理(科研、项目)团队和个人聚力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和文化旅游经济发展,积极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实现追赶超越目标。
《办法》明确,设立“市长特别奖”,名额不超过20名,奖励每名获奖人员(团队)50万元;设立“市长特别奖提名奖”,名额不超过30名。
申报范围包括产业体系建设、创新驱动、招大引强三个方面。其中,产业体系建设方面,在做强六大制造业支柱产业、做大五大新兴产业、做优六大生产性服务业、做精文化旅游产业等现代产业体系(简称“6+5+6+1”)建设中,带动作用强、税收贡献大、产业辐射广、吸纳就业多,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或管理团队。创新驱动方面是指在制造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新产品开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核心人物或研发团队。招大引强方面,在积极推动重大招商引资制造业项目落地,突出产业链配套,在延链、补链、育链、强链等方面,对增强全市工业发展后劲作出突出贡献的项目投资团队或个人。
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聘请第三方机构,通过社会推荐、网上投票、征求意见、结果公示的方式进行评选。西安市委、市政府向获奖人员(团队)颁发“市长特别奖”和“市长特别奖提名奖”荣誉证书、奖杯及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