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记者从延安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由黄龙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闫宏伟等24名被告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案,1月7日在延安市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延安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开审理的首起重大涉黑案件。
黄龙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自2009年以来,被告人闫宏伟先后纠集数十名社会人员,在吴起县逐渐形成以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组织卖淫、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大量社会财富。该组织欺压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公诉机关提请人民法院以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依法追究各被告人刑事责任。
当天的庭审中,公诉机关就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省人民检察院组织部分刑事检察部门的检察官观摩了此次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