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杨陵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致全区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10 14:10

全区广大人民群众:

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请广大人民群众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要求,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不断将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个阶段及主要任务

2018年: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黑恶势力得到基本铲除,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2019年: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对象

1、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

2、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

3、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4、操纵破坏选举、侵蚀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

5、横行乡里、破坏治安秩序或利用家庭、宗族、宗教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6、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7、在交通、建筑、矿产等行业领域非法经营、强揽工程、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8、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9、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以及“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11、操纵、经营“黄賭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2、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

(一)陕西省扫黑办:

1、举报电话:029-85212110;

2、举报邮箱:sxsaohei@163.com;

3、信件地址:西安市雁塔路南段10号(陕西省扫黑办);

4、邮政编码:710054。

(二)杨凌示范区扫黑办:

1、举报电话:029-87036227;

2、举报邮箱:ylsfqshb@126.com;

3、信件地址:示范区政务大厦809室(示范区扫黑办);

4、邮编编码:712100。

(三)示范区公安局扫黑办:

1、举报电话:029-87031935或110;

2、举报邮箱:438873750@qq.com;

3、信件地址:示范区渭惠路1号(示范区公安局310室);

4、邮编编码:712100。

(四)杨陵区扫黑办:

1、举报电话:029-87019040或029-87012237;

2、举报邮箱:2627658525@qq.com;

3、信件地址:杨陵区康乐路20号(杨陵区委政法委);

4、邮编编码:712100。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人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线索一经核查属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衷心感谢您参与支持全区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示范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杨陵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