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406件1311人、起诉161件813人,其中批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35件118人、起诉10件123人。
据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各级检察机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扫黑除恶的政治自觉、政治担当和政治责任,迅速部署、稳步推进检察环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省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杨春雷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筹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研究部署推进全省检察机关专项斗争。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聚焦打击重点,批捕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犯罪案件8件22人,起诉5件54人;聚焦民生重点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批捕黑恶势力利用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插手民间经济纠纷犯罪案件154件334人,起诉39件225人。精准打击“软暴力”“套路贷”“黑中介”背后的新类型、新领域黑恶势力犯罪,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推进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黑恶势力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为全省社会综合治理、保障和服务三大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