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取缔13个违规堆砂点

来源:杨凌融媒体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6-12 14:08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杨凌示范区按照中省有关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本着有乱必治、治早治小、依法治理的原则,深入开展对各行业、各领域各种乱点、乱象的集中摸排整治,以加强行业监管,全面加强社会治理创新,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即日起,杨凌融媒体中心开设“重拳治乱看担当”栏目,进一步宣传报道示范区各级各单位行业治乱工作成效,旨在营造扫黑除恶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本期推出第十篇: 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取缔13个违规堆砂点。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续组织召开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动员再部署和推进会议,认真开展“五个再来一遍”,充分发动杨陵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从土地出让、征地拆迁、林业管理、执法监察、宅基地管理、地质灾害防治、不动产登记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走村入户790户,深入服务和监管对象300家,发放线索征集调查表1800余份,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宣传和走访调查工作,做到宣传不到位不放过、线索不核实不放过、问题不化解不放过,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及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部署要求,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排查和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2个。

其中:自查问题5个,转办问题线索17个。主要涉及农村宅基地分配问题3个;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问题9个;非法占地问题5个;侵占集体承包地问题2个;土地权属纠纷问题1个;不动产登记问题1个;自然资源领域以外的其他问题1个。

在自然资源领域治乱方面,为有力打击渭河沿岸各类非法偷、挖砂石行为,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区政府组建成立了杨凌渭河沿岸联合执法工作组,制定了打击整治渭河沿岸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方案,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公安、环保、城管、水利、揉谷镇政府等部门参与,具体负责渭河沿岸偷、采、挖砂石的巡查工作,坚持开展巡查,特别是夜间巡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挡,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巡查40余次。

近日,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安排,示范区自然资源局连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取缔全区13个违规堆砂点专项行动。目前,利用两天时间已清理取缔违规堆砂点10个。示范区自然资源局强调,从即日起,杨凌范围内只保留一个国有砂石厂,其他乱堆砂石皆为乱象,一经发现严厉打击。

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涉黑涉恶行为或线索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029-87033163

举报邮箱:2961399007@qq.com

(二)现场举报

举报受理地址:杨陵区凤凰路东段(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联系人:葛党社

线索举报范围

1.集体土地使用方面:黑恶势力垄断集体土地资源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破坏农用地等;

2.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面:黑恶势力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胁迫征地拆迁,寻衅滋事、煽动闹事、阻挠征地,敲诈勒索、侵吞、挪用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等;

3.项目招投标方面:黑恶势力在土地整治、旧村改造矿山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项目招投标中,恶意竞标围标、限制竞争、强揽工程等;

4.自然资源权益方面:黑恶势力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等出让,转让、出租过程中,恶意竞标围标、扰乱市场秩序等;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方面:黑恶势力非法勘查、开采、破坏矿产资源等;

6.海洋资源权益保护方面:黑恶势力霸占控制海水养殖、非法围填海、占用海城形成构筑物或固定设施、占用无居民海岛等;

7.林业和草原方面:黑恶势力强占林地、林木、草原非法买卖、转让林地、草原使用权,破坏林地、林木、草原,组织、参与、从事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贸易等;

8.行业管理方面:黑恶势力欺行霸市、破坏行业管理秩序等;

9.执法查处方面:黑恶势力暴力抗法,阻碍执法,威胁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等;

10.不动产登记方面:黑恶势力垄断不动产登记测绘市场、房产中介;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进行牟利;扰乱不动产登记工作场所秩序等;

11.履职方面: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对黑恶势力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