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了‘马霸’,景区的经营秩序明显好转。我们感受到了扫黑除恶实实在在的成效。”7月10日,陇县关山草原景区一名负责人在同记者交流时说。
“马霸”是在陇县关山草原景区经营骑马旅游项目的李某、尹某、晁某3人。
2017年5月14日,尹某饮酒后得知其朋友曹某在陇县关山草原景区门口被保安拦住要求购买门票,遂指使其表弟王某驾驶汽车违规停放在景区门口,阻拦过往车辆。
2017年5月16日,李某违规在陇县关山草原景区停车场骑马,遭到景区工作人员董某阻拦后发生口角。李某用拳头击打董某头部,并捡取一把木凳欲追打董某,被围观群众劝阻。
2017年5月17日,张某、温某某乘坐于某某驾驶的车辆经过陇县关山草原景区,李某、尹某、晁某3人酒后驾车欲返回居住地,双方车辆行驶至景区跑马场附近相遇。因李某将车停在路上与行人说话,于某某按喇叭示意,双方发生口角争执。随后李某、尹某、晁某先后殴打张某、温某某、于某某,致张某、温某某受伤。
不仅如此,在经营骑马旅游项目时,李某、尹某、晁某3人还采用围追、恐吓游客等方式,强迫游客骑马,其行为严重损害了游客利益,破坏了景区正常的经营秩序,抹黑了景区形象。
据陇县公安局天成派出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陇县关山草原景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之前,李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又因在景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李某违反了缓刑考验期间相关规定,于2017年8月10日被陇县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3年。尹某、晁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陇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受害人张某、温某某伤情鉴定报告没有出来,2017年10月,尹某、晁某被陇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陇县公安局组织精干警力进一步加大对“马霸”的打击力度。拿到受害人张某、温某某伤情鉴定报告后,陇县公安局将李某从监狱押回重审。
2018年9月,陇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尹某、晁某拘役6个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8个月。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共被执行有期徒刑3年8个月。
通过对“马霸”的有力打击,陇县关山草原景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为了营造更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进一步巩固行业乱象整治成果,景区梳理出包括撵客、宰客、过度放牧等在内的10类乱象,并逐一制订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执法大队力量,组织人员加强日常巡逻频次,并通报了对“马霸”的处理结果,起到了对景区内经营人员警示教育的作用;制定了马匹登记管理制度,对马匹经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陇县扫黑办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继续加大对重点行业的整治力度,深入排查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坚持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抓早抓小,精准打击,从源头上铲除“黑恶乱”滋生发展的土壤,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