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大地,秋风送爽。记者在全省各地采访,随处可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语。对行走在违法犯罪边缘的人来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敲响的警钟。但对老百姓来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温暖的春风。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省各级法院围绕“发挥审判核心职能,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延伸司法成果,营造安定社会环境”的总体工作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以一颗为民心、一杆公平秤守护着老百姓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认真履行责任
依法从严打击
一年多来,全省各级法院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省高院先后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和2个实施意见,10次召开党组会、17次召开领导小组会研究解决相关问题,6次召开全省法院部署推进会,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深入开展。全省各中级和基层法院院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占全部案件数的21.92%。
全省各级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方针,严厉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扫黑除恶高压态势。据了解,2018年1月23日至2019年9月20日,全省法院共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13件2352人,其中审结涉黑案件14件227人,判决生效9件142人;审结涉恶犯罪案件203件1140人,判决生效161件828人。判决的涉黑案件中,对67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决的涉恶案件中,对157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从严打击效果明显。
紧盯阶段目标
坚决“打伞缴财”
前不久,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探索推行的刑事审判“最后一问”机制,在一起运输毒品案件庭审中发现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并移交,公安机关据此查证以宋斌为首的黑恶势力已实施多起犯罪活动。
以“打伞破网”“缴财断血”为主攻方向,省高院组织全省法院系统认真摸排近5年未结刑事案件以及近3年已结民商事案件,并对近3年缓刑、假释、在逃、另案处理人员逐案摸排,开设举报信箱和“12368”举报专线,深入排查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线索。
全省法院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从各类案件中排查出涉黑涉恶涉伞线索1536条1287人,向有关部门移交线索1176条1040人,其中摸排涉伞线索96条64人,移交有关部门88条36人。
全省法院坚持扫黑除恶与“缴财断血”联动,加大赃款赃物追缴力度,依法适用财产刑,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再犯基础。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判处财产刑135案681人,分别占已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数和被告人数的62.21%、49.82%,累计判处罚金、没收个人财产、追缴赃款赃物6433.38万元。
强化“铁案”意识
确保案件质量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入,一批涉黑涉恶案件进入审判环节。针对涉黑涉恶案件事实多、罪名多、人数多、难点多等特点,全省法院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审结了朱群羊等27人、王过渡等1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向全社会展示了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为确保案件质量,省高院牵头制定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基本证据标准》《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基本证据标准》和《恶势力刑事案件基本证据指引》,进一步统一公检法证据标准;制定了《关于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适用〈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的意见》,确保对黑恶势力从严打击。
为加强对大案要案的指导工作,省高院对16件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其中对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余彦新等121人涉黑案,先后4次派人赴当地督办;坚持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评查全覆盖,共通报95起案件中存在的13个方面问题,筛选8件典型案例在全省法院交流;建立由57名资深法官组成的扫黑除恶审判专家库,举办2期全省法院专题培训、2期全省政法系统联合培训,受训政法干警3400多名。
延伸审判职能
促进综合治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全省法院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深入推动专项斗争与社会综合治理深度融合。
省高院及各中级人民法院均设置黑恶势力案件专业合议庭,全面提升案件审理水平。为储备专业人才,省高院组建“陕西省扫黑除恶审判专家人才库”,从各级法院选定政治素质高、审判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入库,为全省黑恶势力案件的审理、指导、调研、评查积蓄了优质力量。
省高院还建立了三级法院工作台账和信息报送制度,实现逐案登记、跟踪、上报,定期清查审理进度,督促审限内结案。
全省法院依托庭审直播网、裁判文书公开网等平台开展以案说法,把案件审理过程变为全面普法过程。省高院开设了扫黑除恶专栏,印发《三秦审判》扫黑除恶专刊,5次组织全省集中宣判周活动,公开宣判97案677人,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舆论攻势和强大声势。